成都路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原董事长王培利先生等相关人员也收到了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王培利、王超、张婉等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些决定书指出了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报告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并要求公司进行全面整改。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并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进行整改。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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