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和一场令人艳羡的浪漫之爱竟然以分离的结局落幕,这令不少善良的读者难以接受。张生对崔莺莺的”始乱终弃“,也催生出后世之人对这个故事的集体改编,不惜打破现实还莺莺一个公道。比如金代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清代的《何必西厢》,使得元稹的《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在后世人中以”大团圆“的结局,成为才子佳人爱情戏的经典。
张生一介书生,崔莺莺好歹也是大家闺秀,那么张生为何对崔莺莺始乱终弃呢?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看:
从小说的情节发展来看,张生最后“始乱终弃”的“托词”是否可以作为分手的理由
《莺莺传》一开始赋予了张生一副谦谦君子的形象,写他性情温和、风容秀美、信守礼法。他年逾二十三,但还从来没有真正碰过女色。如此洁身自好,如此坚守德性,非一般人可及。但他并非是“柳下蕙”式的坐怀不乱之士,对于女色,他有着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他自己说,“大凡出众的美女,我未尝不留心,凭这可以知道我不是没有感情的人”。
张生自己认为不是大众眼中的“情圣”,他只是在等待一段缘份。果然,没过多久,天缘合作的时机就来了。在一次答谢的饭局上,他见到了崔莺莺,张生顿时被莺莺的美艳给倾倒了。那么崔莺莺是什么反应呢?
张生不断地找话题引导崔莺莺,但她并不打理,更不接话。直到宴会结束,莺莺仍然没有动半点声色。可见,张生与莺莺的初次见面,并非“两情相悦”,张生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回到家后,张生已陷入情网,红娘的出现成了他的救命恩人。红娘提议要他去正式登门提亲,结果张生说,这事他做不来,再说通过媒人提亲,又要“纳采”又要“问名”,手续烦琐,少说也得四个月,到那时,他恐怕由活鱼变成干鱼了。
张生看上去很善于找“托词”,既是认定的人,又不舍费心费力,可见,他并没有从封建传统的角度去珍视这段缘分,这也为崔张二人的悲剧性结局埋下了隐患。
红娘这个中间人以诗文为崔张二人搭起了一座交流的桥梁,果然张生以情诗打动了崔莺莺,二人在西厢暗渡陈仓。但是好景不长,张生要上京赶考了,二人就此别过,但并没有断绝来往,仍旧靠鸿雁传书维持感情。
张生的京考并不顺利,但是他决定滞留长安,这个决定几乎可以说再次为崔张二人的爱情敲响了丧钟。转眼一年过去,张生果然被长安留住了,他写信叫崔莺莺看开些,崔莺莺深知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但仍旧回了一封情谊缠绵的绝笔信,此后二人各有归宿。
崔莺莺在与张生的交往中,一开始她是拒绝的。他们初次见面至二次见面都是不欢而散,但是自从红娘为张生想出这个写情诗的办法,崔莺莺对张生可以说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以身相许,情谊绵绵,甚至到最后用了卑微的口气去乞求张生,表达了对这份感情的珍视。
张生则是刚好相反,一开始日思夜想,想尽办法讨莺莺的欢心,二人同眠共枕后,两情相悦,相互得到了慰藉。张生并不急于提亲,而是忙于京考,这说明在他的心中,男人的事业是第一位的,男欢女爱并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也的确没有给崔莺莺任何承诺。
崔张二人的爱情如果发生在现代,那是见怪不怪,但是崔莺莺是生活在千年以外的女子,也算得上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她不是不懂贞洁观念。从他的情信中,可以看出,她委身于张生是奔着结婚去的,根本没有想到会被张生放鸽子,同时也表达了自己接受现实。
相比张生,她的情感更加热烈,只是苦于无法倾心相诉。二人交往的过程,张生以进为退,崔莺莺则是以退为进,至最后深陷情感漩涡的其实是崔莺莺。
张生选择始乱终弃,他为自己找了一套说辞。如下: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对于张生的这段托词,我们可以引申出三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就是鲁迅先生称之为“遂堕恶趣”,这是一个很严厉的批评。金榜未题名的张生选择了“逃离”,他的主观动机是“忍情”,而客观上造成对莺莺的“抛弃”。明代文学家陈继儒在《小窗幽记》中写道:“情最难久,故多情人必至寡情。”既然人的热恋温度不可能保持恒久,那么到了“意尽情疏”之时,要维系婚姻爱情持久,就只能靠道德责任来为情感保驾护航。从这个观点来看,鲁迅先生对张生“始乱终弃”的行为批评并不过分。张生爱慕崔莺莺时尽情追求,自己提出分手了,最后还要给崔莺莺冠上“红颜祸水”的罪名,实属过分。
第二种看法,张生与莺莺的爱情令人扼腕叹息,但他们二人也算得上是“好聚好散”,避免了“爱之深,恨之切”。相爱的两个人能长相厮守固然是一种幸运,但并不是每一对相爱的人都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当两个人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张生所“托词”的原因在内,不能在一起的时候,双方为了这份爱,付出过的真情,相互祝福对方,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局。崔莺莺对张生之爱的宽宏大量,正体现出了她对情感的宽容气量,这对于一个生活在古代的女性是很难得的智慧。第三种看法,张生的“始乱终弃”有着“不得已而为之”的社会因素。著名学者陈寅恪指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
其意是说,唐朝继承了南北朝士大夫的遗风,通常以二件事来品评个人的人品。一件是婚事,一件是官事。但凡要结婚就要娶名家之女,既要做官一定要经高官引荐。否则就会被别人看不起。可见,张生的“抛弃”并没有违背当时社会的道德规范。对于寒门学子张生来说,最大的梦想就是“求取功名,娶五姓女”,男儿志在四方、胸怀天下,他的选择也有苦衷。
从小说的创作角度看,有学者认为,这部小说是作者元稹的忏悔录
《莺莺传》里的主角张生是何许人也,自宋代以来,人们产生的大致思路,比较认同“自叙传”一说,也就是说,小说中“始乱终弃”的张生就是用情不专的元稹本人。
这种说法到了二十世纪,也得到了鲁迅先生的认可。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称:“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陈寅恪也在《元白诗笺证稿》时说:“《莺莺传》为微之自叙之作,其所谓张生即微之之化名,此固无可疑。”
那么自宋代以来,人们何以认为发生在张生身上“始乱终弃”,实际上是作者元稹托名张生的现身说法呢?
我们要简要了解下元稹本人的情感历程。元稹秉性风流浪漫,富有“女人缘”。24岁时,当他还是一个并不起眼的秘书省校书郎时,就得到了太子少保韦夏卿小女儿韦丛的垂青,并结为夫妻。他虽然娶了大家闺秀,但也没沾上老岳父的光,因为娶妻之后没多久岳父就去世了。因此,他宦官生涯中的岳父路线走得并不顺畅。
但是,夫妻二人的感情很好,韦丛贤惠元稹体贴,二人相继哺育了五个子女,不幸的是,二人的幸福生活只延续了七年,便以韦丛离世而告终,所生子女也相继夭折。此时,元稹的仕途也不顺畅,因直言抨击宦官而被贬到江陵。
妻子韦丛死后,元稹写了很多诗来悼念亡妻。比如流传至今的《离思》便是其中一首:
曾经沧海难为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一千古绝唱,用“巫山”“沧海”作衬托,表明了妻子韦丛在元稹心中无可替代和至高无上的地位。还有一首《遣悲怀》: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赏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睹物思人,物是人非,相忆何深,相思何切!从这些诗词,我们看到元稹还算得上是一个“一往情深”的人。《遣悲怀》这首诗作于妻子韦丛去世的第三年,就在这年,元稹在江陵府上纳了妾,当然这并不能说明元稹是一个“薄幸”之人,但是也不能排除他不是一个“薄幸”之人。
在韦丛活着的时候,他就出轨了。他曾和女诗人薛涛有过一段缠绵。据考证,这段外遇发生在元稹31岁之时。他在去蜀中出差的途中时遇42岁的薛涛,女诗人特别喜欢元稹的诗句,元稹离开蜀中,两人还表达了勿相忘的意愿。
这样看来,亡妻三年便纳妾是不是有点“薄幸”的味道。不料纳妾三年后小妾也离世了,人至中年的元稹经历了两度丧妻,之后离开江陵,出任通州司马,得到名相权德舆的关照,并娶了家娶了涪州刺史裴郧的女儿裴淑一。
后来,身为越州刺史的元稹又遇到了江南歌手刘采春,他被刘的美貌与歌喉所折服,不惜以给刘采春丈夫一笔钱为代价,将刘采春纳为小妾,这样的情谊也未能熬过“七年之痒”。他又冷落了刘采春,至使刘采春郁郁寡欢,以跳河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元稹的情感之路,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深情而又不专一,多情而又不免薄幸。同时,他的政治品格也是游移不定。在仕途屡遭打击之后,他变得圆滑世故,转而与宦官妥协,逢迎宦官,在宦官崔潭峻的帮助下,他从祠部郎中一直做到宰相。从早期揭批宦官到后来与宦官同流合污,反倒真的为世人所不齿。
身为才子,元稹既解得风情,又懂得浪漫,在政治上品格又为人不齿,人们将《莺莺传》里的张生与元稹视为同一人,也就有了现实依据。再加上元稹写过一首《嘉陵驿》,41岁时还写过一首《春晓》,人们通过他的诗作,发现了元稹的这段恋爱史,发现了元稹对旧情的怀念与忏悔。并将这段恋爱史与他的作品《莺莺传》联系了起来,将元稹钉上了道德的耻辱柱,甚至连他的悼亡诗也饱受质疑。
陈寅恪也认为,元稹出卖气节,换取高官来做,尚可原谅;可恨的是,他玷污了纯洁的爱情,把婚姻作为向上攀附的阶梯,实在可恶。
从客观的角度看,《莺莺传》毕竟只是一篇传奇小说,作者难免会将个人的生活经验融入其中,但也绝对不能把它与作者的人生划上等号,“以文证史”阐释的结论太过生硬。
从小说创作的时代来看,“始乱终弃”揭示了男女性别地位的巨大差异
用现代的眼光看,崔张二人的故事毕竟发生在男权社会,男性公民们掌握着时代的话语权。“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男性利用礼法、教育、婚姻等各种社会控制手段,独占优势,将女性定格为“相夫教子”的角色,成为女性相对固定的发展方向。
女性必须依附于男性,服务于男性,这样的思想在《莺莺传》中也不时流露出来。莺莺对张生的抛弃态度是:
进修之道,固在便安,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
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
聪慧的崔莺莺对于这样的结局早有预料也存宽容,她说,你对我始乱终弃,我不会去怨恨,你对我从一而终,那是你有良心,只自哀叹自己的“僻陋”。她未指责张生的无情,实质上是由于性别定位的结果。作为女性,在中国传统父权中心的压抑下,传统女性自觉将身体托付给男性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
在崔张二人的交往中,莺莺充满了矛盾,承受着来自伦理的巨大压力。传统伦理社会一向都预设女性对于男性的挑逗与勾引必须予以拒绝,莺莺初次面对张生也是这样做的,甚至在两人单独见面的第一次,莺莺也言辞拒绝了张生。但最终她还是让自己真实的情感战胜了伦理观念,因情感而突破了身体关系的限制,抛却伦理,充当了一回自我行为的主体。
因此,按照男权伦理,对于男性的“始乱终弃”,莺莺无奈的选择了“哀伤而不怨恨”。张生固然“好色而不淫”,但透过对女性身体以及女子的柔弱,不难看出,女性的社会地位极其卑微,男性一直占据着言论及身体行为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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