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张智 北京报道
今年,核电机组核准数量创审批重启后的新高。
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
据了解,本次获得核准的包括国有核能巨头中核集团位于江苏的项目,中国广核集团位于山东、广东和浙江的项目,以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位于广西的项目。5个核电项目涉及11台核电机组,总投资额超过2400亿元。
“自2019年核电审批重启以来,我国持续加快核电项目核准节奏,核准机组数量从2019—2021年每年4—6台提升至2022—2023年每年10台。本次新核准机组数量达到11台,意味着即使在年内不再新增核准机组的情况下,2024年核准核电机组数量也将是审批重启后的新高。”中信证券研究员李想对本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电项目也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对民营资本开放的一个样本。在此之前的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院长连平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当前,中国投资领域呈现稳中趋缓的态势,结构性改善特点鲜明,其中民间投资表现亮眼。下半年,在制造业投资和基建投资的双重保障下,预计投资将平稳增长。
核电机组核准数量创新高
根据公告,本次核准的五个项目中,中核集团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项目包含核电3台机组(含1台高温气冷堆机组),装机规模合计307.6万千瓦,是全球首个将高温气冷堆与压水堆耦合,创新采用“核反应堆——汽轮发电机组——供热系统”协同运行模式,以工业供热为主、兼顾电力供应的核动力厂,建成后将为连云港万亿级石化产业基地大规模供应高品质低碳工业蒸汽。按照预计,仅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就能年供应工业蒸汽3250万吨,最大发电量超115亿度,每年可减少燃用标准煤726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960万吨,将有效缓解高耗能产业减排脱碳压力。
中广核集团拥有山东招远核电1—2号机组、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浙江三澳核电3—4号机组,6台机组装机规模合计734.8万千瓦。
其中,山东招远核电项目是中广核在山东落地的首个核电项目。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批复,中广核山东招远核电厂一期工程将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陆丰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预计6台机组全部建成后年发电量为520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标准煤消耗1570.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284.8万吨。
浙江三澳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将为长三角地区提供绿色电力约525亿千瓦时,可减少标煤消耗158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68万吨,相当于造林11.8万公顷。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是国家电投在西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的首座核电站,规划建设两台CAP1000核电机组和4台“国和一号”机组,总装机容量为862万千瓦,总投资约为1200亿元。一期工程1、2号机组采用C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单台机组容量125万千瓦。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年发电量约200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标煤消耗约6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600万吨、二氧化硫约5.2万吨、氮氧化物约4.5万吨。
当前,中国投入商业运营的核电机组有56台,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2023年核电在中国发电总量中占比近5%。
根据中国核能协会在《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4》的预测,到2035/2060年末,核电在国内电力供给结构中占比将提升至约10%/20%,较当前5%左右水平大幅提升,更多发挥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推进风光新能源发展、保障能源供应系统安全稳定等重要作用。
按照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一步,将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
此次核准前,已有约38台机组获批或在建。
民间投资踩油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电项目,也成为民营资本进入核电建设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地方和核电企业,加大鼓励民资参股核电项目的工作力度,19日国务院最新核准了5个核电项目,总投资2400多亿元,每个项目的民资股比均达到10%,彰显了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心。”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李泽表示。
按照安排,下一步,我国将健全核电项目民资入股工作机制,完善准入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透明的利益分配和退出机制,研究探索配套支持政策,为民营企业参与核电建设营造更加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
不仅如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日前表示,将有效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具体来讲,用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系列举措,规范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让民间资本敢投、愿投、能投。将持续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还将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社会资本加大对设备更新等投资力度,持续拓宽投资空间,让民间投资“有得选”,也能“投得好”。
在中央发力下,近期,地方也相继推出政策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比如,山西出台的《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省级用地保障清单中的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等。
“民间投资在参与重大基建项目的过程中,落地情况至关重要,国家还是需要动用一些特别资源有的放矢,提供支持。”连平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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