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近日,辽宁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寻找被救者的视频。他表示,大连公安正在为自己申报见义勇为奖,虽然一开始没准备申报,但听说这个称号以后会对女儿上学和未来有帮助,决定申报这个奖。
“柳忠鹏寻人报奖”得到了网友们一致的理解和支持。这是因为,在这个事件中,救人者是出于良善,并非为了什么目救人;救人后为了家人寻求称号奖励,也自然坦荡、理所应当。若最终这份良善获得回馈和弘扬,符合大众朴素的愿望。
善良、热血、勇敢等正能量是需要保护的。近年来,各地关于见义勇为的相关政策在不断完善,一些奖励额度也不断提升。今年4月,广东省司法厅发布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修订草案送审稿)》,对见义勇为相关政策的优化较为有代表性。根据《条例》,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和事迹突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事迹突出但没有伤亡的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也可获得奖金;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同时,强化了对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的保障。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如何对待“见义勇为”者,也是社会治理、塑造道德基底的重要部分。当下柳忠鹏正在寻人过程中,对于当地相关部门来说,如果被救者因为各种原因实在不愿露面,在有视频的前提下,也不妨寻找海滩场地方或其他目击证人作证,灵活处理,让“见义勇为”者得到真正的认证。多少年来,老百姓最怕在故事里看到“好人没好报”的结局,当下我们的社会,更应当也应有能力让“好人有好报”更多地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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