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咱们都流传着一句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毕竟屠了人家的命,总得承担对等的代价,这样才对得起社会的公平公正。
然而,现如今却总有人扬言要废除死刑,要尊重人权。话说死刑到底该不该被废除?一旦废除,又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什么影响?
杀人魔住进豪华监狱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讲讲挪威杀人犯布雷维克的故事。
2011年7月22日,一位名叫安德斯·贝林·布雷维克的青年,带着武器来到了奥斯陆市区。随后他开始引爆汽车炸弹,造成了8人死亡。
制造爆炸案以后,布雷维克又驾船前往了于特岛。他冒充警察的身份,进入到当地的夏令营活动当中,紧接着布雷维克便开启了72分钟的枪击。
随着一梭梭子弹打出来,现场共造成69人死亡。这些漂浮在海面上的尸体,大多为青少年。由于性质过于恶劣,以至于该事件被定义为挪威二战以来最严重的恐怖袭击。
令人感到诧异的是,由于挪威是没有死刑的,所以布雷维克仅仅被判了21年有期徒刑。这一道判决令,直接让在场所有的受害者家属,都感觉无比膈应。
最关键的是,入狱后的布雷维克,不仅没有吃苦受累,反而还活的逍遥自在。因为从待遇方面来看,挪威的监狱堪称五星级酒店。
就拿最具代表性的哈尔登监狱来说,这座监狱的房间里,不仅有电视和冰箱,还有大量的优质家具。
在监狱的墙壁上,镶嵌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这样就能让更多阳光投射到房间里面,使室内充满温馨感。
除了卧室以外,在监狱里还设有健身房、图书馆、共享厨房、教室等功能区。尤其是教室里,甚至还会教授烹饪、音乐、花卉园艺等课程。
如果学习学累了,你还能在监狱的4500亩绿化林中惬意散步。可以说,一旦在挪威坐牢,基本上就相当于进了一座庄园,让你身心放松,每天元气满满。
而前面提到的杀人魔头布雷维克,就是在这种监狱中度过21年光阴的。2013年,布雷维克更是“奋发图强”,获得了攻读奥斯陆大学政治学学士学位的资格。
这一“成绩”,毫无疑问的恶心了一把当初废除死刑的那帮圣母们。要不是当时那些人强烈要求废除死刑,估计布雷维克早就被毙了。
如今的布雷维克,依旧留在狱中继续学习。至于后续他的结局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杀人偿命才是准则
从布雷维克的例子中也可以看出,废除死刑完全就是给司法系统挖了个坑。一旦坏人掌握了这个漏洞,接下来犯案就有恃无恐了。
也许在某些圣母看来,人之初,性本善。只要肯教化,犯罪分子终究会回头是岸。殊不知,在这个社会上,依旧存在那些彻彻底底的人渣、败类、反人类者。
比如缅北那群不法分子,各地人贩子,器官贸易者,毒品贸易者,都是属于人渣中的人渣。只要黑进暗网一查,立马就能发现一堆这样的人。
像这些人,单单靠教化和刑拘,是无法令其回头的。唯有对其进行对等惩戒,比如“杀人偿命”,这样才能起到一个杀一儆百的作用。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类人在社会上可能很少见,所以没必要赶尽杀绝。
殊不知,这些人虽然比例低,但乘以全球80亿人口的话,显然也是个庞大数字了。如果不对这些人施以极刑,将很难震慑其他的犯罪分子。
贪污腐败该不该被判死刑
抛开这些穷凶极恶者不谈,如今还有一些人存在疑问,贪官该不该判死刑?
其实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任何官员犯罪,都是与民同罪的。而贪官的死刑执行方式,大多数都是注射。
有人可能认为,贪官只图钱,其犯罪行径并不像反人类分子那样恶劣,为啥也得判死刑?
关于这个问题,就得用俄罗斯寡头来进行举例了。众所周知,俄罗斯是没有死刑的,普京上台期间,就曾和许多寡头斗智斗勇。
这些寡头被抓以后,由于没有死刑的束缚,所以只能被投放到监狱里。后来某些势力经过一番运作,有部分寡头居然还保释成功了。
可见,死刑对于反腐的重要性所在。假如没有死刑的话,许多贪官就将无法无天了。
严格来讲,俄罗斯以前还是有死刑的。当时大家都处于苏联时期,一言不合就枪毙。这种严格的刑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某些人。
后来随着苏联解体,全国动荡,寡头们开始贿赂高层,推动废除死刑。就这样,在苏联时代延续了几十年的死刑,到俄罗斯时期直接就没了。
也正因如此,所以普京上台后,对付寡头时就很棘手。毕竟这些寡头毙也毙不了,只能让其在监狱里慢慢忏悔醒悟。这就是废除死刑的后遗症所在。
谁是废除死刑的支持者
换个角度来说,提倡废除死刑的,就包括部分贪官。毕竟这涉及到贪官的身家性命,他们自然就对废除死刑趋之若鹜了。
除了贪官以外,还有一群既得利益者,也提倡废除死刑,这些人就是律师。为什么律师也提倡废除死刑呢?没其他原因,都是为了钱。
假如直接对罪犯枪毙的话,那这个案子就结了。但如果没有死刑的话,就可以连续打好几年官司,有些重大特大案件甚至能打几十年官司。
正所谓百万漕工,衣食所系,许多律师就是靠着这些冗长的官司来挣取律师费。可以说,一旦废除了死刑,律师们就可以靠一两个世纪大案来养家糊口了。
当然了,除了贪官和律师,还有一部分人也提倡废除死刑。但他们却不是为了利益,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圣母情节。
比如某些崇洋媚外的人,就极度附庸欧美所谓的“人权”。在他们看来,死刑这种刑罚,极其的不人道。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都不应该有死刑这种刑罚存在。
这些人不仅崇洋媚外,还抛出了一系列观点,来佐证自己的看法。比如他们会说:“全球有2/3的国家都废除了死刑,中国居然还存在这种刑罚?是不是有点‘封建落后’?”
像这类人,就是纯圣母的典型代表。当坏事没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叫嚷着废除死刑。但如果自己或家人遭到了侵害,相信他们将是第一个跳出来支持死刑的。
当然了,也不光是个人,包括某些国家,也对我国的死刑制度发难。
比如在2021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期间,各国代表就针对废除死刑这个决议草案进行了投票。当我国投下反对票的时候,立马就遭到了部分西方国家的指责。
可见,圣母情节这种东西,不仅体现在个人身上,更体现在国家身上。
当然,即便存在反对的声音,我国依旧坚持走自己的路。咱们不能因为“人权”的伪善,就放纵罪恶滔天的罪犯。假如真这样做的话,那这个社会不就失去公平和正义了?
你说罪犯有生命权,但受害者就没有生命权了?如何才能给那些受害者的家属,带来后半生的慰籍呢?只有让罪犯偿命,才能达到这个效果。
试想一下,一位母亲,看着杀害自己孩子的凶手,在监狱中苟活。不仅作息规律,还有吃有喝。这位母亲的心里将会多么的痛苦和煎熬?
所以说,唯有让罪犯付出血的代表,才能换来世间应有的正义。
如何避免误杀错杀?
当然了,在面对死刑这个问题上,也有一部分人表示,死刑可以理解,但如果出现错杀误杀的情况该怎么办?
毕竟冤假错案也时有发生,万一多年后又找到了新线索,发现了新罪犯,那前面那个“犯人”不就白死了?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不用过多纠结,因为我国对于死刑的审核程序其实挺复杂的。
它包括普通程序+复核程序。尤其是复核程序,需要提交到最高人民法院,历时2个多月,才能正式审核完毕。
假如是重大特大案件,怎么也得审核一年以上。在这一年时间里,但凡出现一丝疑点,最高法院就会将案件予以驳回并继续调查。
可见,想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在我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枪毙一个人真这么简单的话,那许多罪犯刚走进法庭就已经腿软了。
死刑是底线更是警钟
纵观我国的刑法史,在1997年的时候,我国的刑法中有68个死刑罪名。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中,开始取消了其中的13个死刑罪名。
到2015年的时候,又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目前我国的刑法中,还存在40多个死刑罪名。相比于以前,我国有关死刑方面的刑法已经宽容许多了。
这40个死刑罪名是底线,同时也是一门警钟。它们的存在,就是要让人知道,犯罪是要掉脑袋的。如果不想被枪毙,就得做个守法公民。不然的话,高低得吃一颗子弹长长记性。
总之,死刑这项刑法,对某些人而言,不仅仅起到一个惩戒的作用,它更起到一个警醒的作用。
死刑的设立,就是为了制约某些人触及红线,伤害无辜。假如没有死刑的话,这个社会将会无法无天,那跟丛林社会又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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