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为进一步将国家集采药品政策的改革红利落到老百姓头上,萍乡市在江西省率先试点推行“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打通了群众购买集采药品的“最后一公里”。
据不完全统计,惠民政策实施一年五个月来,“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已经落地萍乡73家连锁零售药店,每家药店集采药品配备数量达到50-100余个品种,集采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同时,各个集采药店销售量呈较大幅度增长,销售总额稳步增长,其中单日最高增长60%,集采药品这个传统意义上“就医贵”的“关键变量”,正逐步成为减轻群众购药负担的“最大增量”。
集采药品进药店,市民喜滋滋在家门口买“便宜药”。群众受益同时,如何确保从上至下的规范操作,让医改红利真正落到实处,使便民政策可持续发展?政策推出伊始,萍乡市医保局将这一医改初心以始为终地贯穿在工作推进的每一个环节,从惠民导向、激励机制、日常监管三方面着手,循序渐进地予以引导、规范,从源头杜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惠民导向 让红利落实处
“这关节痛的药,以前要60多块,现在只要9块多;以前去医院买,坐车排队挂号,要花一上午时间,现在去药店买,半个小时就够了,而且还质优价宜。‘集采药品进药店’是真惠民啊!”日前,家住后埠街的市民张先生,在小区楼下的集采惠民药店,以30元不到的价格购买了3盒以前要近200元的治关节痛的药后,乐呵呵地和小区的邻居分享起了自己的购药经历。
“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开展以来,萍乡市医保局坚持惠民导向,严格按照标准筛选、确定试点药店,对确定的73家集采惠民药店全部注册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系统药品采购账号;严格执行“五统一”标准:统一药店标识、统一专区专柜、统一价格公示、统一制度上墙、统一监督管理,以确保集采惠民药店的标准化、规范化运行;重点配备内分泌及代谢类、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以及治疗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用药;加强中选厂家、配送公司、药店三方协调机制,确保采购途径畅通、药品保供稳价,确保医改红利真正落到群众身上。
设置激励机制 促发展可持续
“对我们药店来说,集采药品‘零差价’销售,虽然没有销售利润,但开设集采专柜可以稳定既有客源,为药店引流,而且集采药品由市医保局统一结算,避免了药店垫资,减轻了资金周转压力。”江西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萍乡公司总经理刘艳欣喜地表示,一年多来,集采药品在该药房的销量正呈逐月增加的趋势。
为使“集采药品进药店”实现可持续发展,萍乡市医保局同步建立集采惠民药店评价和激励机制,通过评先树优、减免质量保证金、实行医保资金预付等激励措施,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极大地提升了药店参与集采工作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累计减免企业质量保证金500余万元,全市各零售连锁药店参与积极性不断高涨,参与药店数量从开始的5家增加到现在的73家。
严格日常监管 保运转更规范
“超越平价,引领专业”“集采降药价,惠及千万家”“为民集采,集采为民”……在萍乡市各个“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药店,白底绿字的宣传海报在商店橱窗依次排列。入门位置,“集采惠民药店”标牌格外醒目。
为确保集采药品在药店的“零差价”销售,杜绝倒卖、串换、分销、跨地区销售等行为,萍乡市医保局对各药店实施动态化的监管与督察,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等形式,对集采药品质量、价格、购销渠道、存储环境等实行常态化监管与不定期抽查,对不遵守承诺、违规加价的药店,取消其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同时,定期对集采药店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药店醒目位置张贴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齐抓共管。截至目前,萍乡市医保局已开展日常巡查、专项督导检查6次,发现问题3个,均已推动整改。
“民生之盼即是发展之需。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愿申请、管理规范’的标准对集采惠民药店提质扩面,同步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进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进民营医疗机构‘三进’行动,让更多的集采药品‘走进’寻常百姓家,让集采红利惠及更多基层群众”。萍乡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彭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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