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昌市教育局已对梅花镇明星幼儿园、秀水镇金色童年幼儿园、乐城街道希望之星托幼中心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梅花镇明星幼儿园、秀水镇金色童年幼儿园、乐城街道希望之星托幼中心机构负责人未能提供与实际场所建筑相符的产权证明材料,未能提供场所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符合办园基本条件。
无证学前教育机构基本情况
一、梅花镇明星无证学前教育机构
梅花镇明星幼儿园位于乐昌市梅花镇上街21号,举办者和园长是周晓月,从2017年秋季开始擅自招生办园。该机构建筑物均为自建房,机构负责人未能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材料,未能提供场所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符合办园基本条件。
二、秀水镇金色童年无证学前教育机构
秀水镇金色童年幼儿园位于乐昌市秀水镇朱家村,举办者和园长是杨清泉,从2016年秋季开始擅自招生办园,在2020年重新选址后继续擅自招生办园。该机构建筑物均为自建房,机构负责人未能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材料,未能提供场所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符合办园基本条件。
三、乐城街道乐昌市希望之星托幼中心
乐城街道希望之星托幼中心位于乐昌市人民南路50号102、103号(司法局旁),举办者是欧福佳,园长是欧树珍,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擅自招生办园,2022年6月在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托育服务。该机构负责人未能提供与实际场所建筑相符的产权证明材料,未能提供场所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符合办园基本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乐昌发布
/美食探店
/家有囍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