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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湾小区1号楼2单元原电梯未经本单元全部业主同意,更换了新电梯,并采用刷卡制使用。而不同意、未缴新电梯费的业主无法使用,只能走楼梯。
原电梯我们业主都有使用权,原电梯拆旧回收费用也应该公示,包括楼梯间面积,也是公摊到每家每户的。这些都不谈了,我们就走楼梯。现在 楼道灯整栋时常不亮,夜晚上下楼梯都要手机电筒照。业主多次在大群里@物业,而物业翟姓负责人直接选择无视,不予理睬。难道物业这么牛的,连业主走楼梯的权利也要剥夺吗?是真的忙到没空还是装死呢?这种物业除了收费比较积极,盯住业主下班时间准时敲门索要,其他对于解决业主一些基本生活便利问题,都需要三请四请还不到位,要这种物业有何用?请相关部门关心一下。
发布∶兴化三水园论坛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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