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高铁阜阳西站、西关机场区域
交通综合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高铁阜阳西站区域交通综合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升服务水平,将高铁阜阳西站打造成为阜阳靓丽的城市名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在高铁阜阳西站、西关机场及周边区域设置交通运营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心区以高铁阜阳西站落客平台为中心,站西路及机场航站楼南北延长线以东、西湖大道以南(不含西湖大道),站东路以西、三清路(不含三清路)以北,具体范围以指示标识标牌和公开的核心区域图为准。
二、进入核心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实施违反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治安管理等规定的行为。
三、落客平台交通管控
落客平台前道路均单向通行,车辆自西湖大道、淮河路、三清路进入相应匝道到达落客平台后,可在“下客道”短暂停留保障乘客安全下车,“行车道”禁止停车。
落客平台“下客道”要即停即走,停留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网约车”)管理
核心区内,高铁站地下停车场及西关机场出租车候客区、网约车候车区分别为出租车、网约车专用候客点,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排队候客运营。
核心区内禁止出租车、网约车在非指定区域载客,违者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禁止在出站口、站前广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揽客。经调查核实有揽客行为的非法经营者,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依法处理。
禁止以推拉、拦截、跟随等方式强行揽客,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禁止使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以及其他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违者由联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核心区内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楼或划定车位,禁止随意停放。驻站单位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划定区域。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步行区内禁止车辆通行,执行公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维修抢修车等车辆除外。
八、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做好所属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维护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停放或者破损的车辆工作。
九、核心区内,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单位或者个人拒绝、阻碍有关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核心区内投诉接待室设在阜阳高铁机场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2199791。
十一、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在高铁西站区域开展依法打击机动车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同时废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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