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
相亲已经成为众多单身男女
搭建情感桥梁的途径。
然而,在开启甜蜜的恋爱篇章背后,
却有可能是相亲对象精心编织的骗局!
近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
因相亲实施诈骗的案件。
案情简介
小覃已到而立之年,工作事业都有了,但却一直没有女朋友,其家人颇为着急,一直催他找对象。小覃在家人的催促下,也觉得自己应该找个对象了。他通过相亲认识了小丽。小丽当时19岁,正是青春靓丽的年纪,小覃第一眼就对其有了好感,于是对其展开追求。小丽看出小覃对她的好感,也知道他正在追她,喜欢消费挥霍的她当即便想,何不利用小覃的好感向其要钱。
2021年8月,被告人小丽以着急还借呗、花呗为由向小覃借款,为了打消小覃的顾虑,小丽谎称家里有树木正在出售,等拿到树木出售款后就第一时间还给小覃。小覃信以为真,并分几次向小丽转去人民币共5.9万元。收到第一笔钱的小丽觉得这钱来得也太容易了,于是如法炮制,一次次找各种理由问小覃借钱,如奶奶去世需要钱办丧事、自己生病需要钱治疗、矫正牙齿花费、疫情隔离费用等等。小覃都信以为真,且每次都向小丽转去相应的借款。小丽拿到钱后均用于个人吃喝玩乐。
等到小丽借的钱越来越多,且都没有归还的意思,小覃才有所警觉,经统计,他共向小丽转去借款16万余元。于是,小覃便问小丽还钱,但多次向小丽追偿均未果,小丽也将其微信拉黑删除。于是,小覃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23年3月9日,小丽在南宁市某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面对讯问,小丽承认了其编造各种谎言向小覃骗取钱财的事实。
法院判决
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丽利用被害人小覃想与其发展男女朋友关系的心理,虚构各种事实证明自己有能力还款,从而骗取被害人的财物用于消费挥霍,主观上明显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被告人小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小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被告人小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被告人小丽退赔被害人小覃经济损失。
相亲交友需谨慎,有些诈骗分子会借着相亲的由头敛财,对方一开始在相亲的过程中表现得落落大方、温婉可人,从而吸引相亲对象的注意。在赢得相亲对象的好感和信任之后,就会虚构家中事故、生病住院等理由一次次向对方借钱。或者有些人会向你推荐一些投资理财APP,诱导你充钱理财。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青年,在相亲的时候要详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性格品质等具体情况,遇到对方索要钱财或借钱的情况,要仔细核实辨别。切勿因一时好感,而掉进对方的恋爱陷阱。不仅丢了钱财,还遭遇情感的伤害。
撰稿:陈燕
初审:周群
复审:韦姗婷
终审:李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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