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浙江苍南县一个6岁的男孩因为发热37.5℃,家长带去当地卫生院就诊。
医院开了抗生素输液,输液途中,孩子有不适,身子瘫软。家长告诉医护人员后 ,并没有得到重视,说没有问题。
输液完成,孩子回家没多久就出现状况,立即送去苍南第三医院抢救。
于当晚22:23宣布抢救无效。
从男孩进卫生院输液到抢救无效,前后不到7小时,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
根据家长说的,在输液的时候,没有进行皮试。
所以至此,我们可以判断,这家卫生院存在多项不规范,或者说极其不专业的操作:
1、打抗生素没有皮试。
2、输液途中孩子出现不适,没有详细检查。
3、出事后篡改病历。
此外,我还严重质疑,现在的卫生院过度治疗。
一个孩子正常体温本来偏高,才37.5度,也就是低热,孩子本来也没有其他不适,精神好,肺音清晰。在我看来就没啥问题,为何就直接上抗生素输液,真的那么草率的吗?
我们孩子发烧的时候,如果不超过38度,我们都只是观察,如果只是简单发烧咳嗽,没有特别的症状,基本上就没有输液过,吃些药就行了。
说实话,37.5度,都有可能是下午天气热了,导致身体温度偏高,或许再观察观察都能降下来。
实在不行,吃点药都没啥问题。
对于一些基层卫生院,容易解决问题的万能方式就是输液,简单粗暴,因为只要是炎症,上抗生素就能解决。
但遇上一些特殊情况,就很容易发生致命的失误。
唉,可惜了这个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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