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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榆阳区交通运输局因非法占地被罚732.71万元。
“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榆政资规处字〔2024〕44号”显示,2021年4月,该局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阳区古塔镇赵庄村建设三鱼路改建工程(2021年9月1日后继续施工),形成非法占地事实。面积21478平方米(折合32.22亩),符合规划,地类为耕地3315平方米(折合4.97亩)、林地230平方米(折合0.35亩)、草地6640平方米(折合9.96亩)、未利用地11293平方米(折合16.94亩),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上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分别为3315平方米、230平方米、6640平方米、11293平方米。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参照《榆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榆政资规发〔2023〕404号)。
责令榆林市榆阳区交通运输局将非法占用的21478平方米(折合32.22亩)土地退还榆阳区古塔镇赵庄村村民委员会;没收该局非法占用符合规划耕地、林地、草地上合计10185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你局非法占用符合规划耕地3315平方米(折合4.97亩)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700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零伍佰元整(¥232.05万元);对非法占用符合规划林地230平方米(折合0.35亩)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400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万元);对非法占用符合规划草地6640平方米(折合9.96亩)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400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陆仟元整(¥265.6万元);对非法占用符合规划未利用地11293平方米(折合16.94亩)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0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225.86万元);合计罚款人民币柒佰叁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73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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