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五十岁以上就不能租合租房”的相关信息引发舆论热议。“中年人本就不易,租房还设坎儿,不合理”“为了安全,还是有限制为好……”一时间,网友们各抒己见。
近日,记者线上线下走访了济南市多家房屋中介机构,了解合租年龄限制情况。
近日,记者调查济南市的租房市场发现,多家租房中介明确表示不为50岁以上的寻租者提供住房合租服务,也有中介对大龄租客需要进行单独的审批流程和管理,但都离不开与房主及其他租客的协商。
合租“卡年龄”至50岁并非个例
有中介称“没法通融”
“合租得50岁以内,年龄上没法通融,这是公司规定的。”8月26日,记者在线上租房小程序咨询合租相关规定时,得到这样的答复。对方称,公司对托管的房子负责,将合租年龄设限在50岁肯定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
同时,记者在各种线上租房APP咨询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有不少房屋中介表示,不为50岁以上的顾客提供租房服务。
随后,记者线下走访了多家房屋租赁中介公司,也有两家对合租年龄提出了不同要求。其中一家表示,他们对大龄租客都比较谨慎,需要走单独的OA审批,也会对其进行单独备注,“不是不给租,我们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要对租客的安全负责”。
走访中,有房屋中介公司表示,公司规定不允许将合租房租给50岁以上的租客。
而另一家中介人员明确告知,公司不允许将合租房租给50岁以上的租客,不过可以提供房主联系方式,让房主与租客单独联系,“这样就不会有年龄限制,而且会比直接从我们手里租便宜一两百。”中介表示,但这同样需要收取首月租金50%的中介费。
同时,记者了解到,当租户直接与房主签订租房协议时,一些由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提供的包括维修电器、解决生活矛盾、管道疏通等相关“管家服务”就无法享受了。
记者了解到,规定合租年龄不允许超过40岁的平台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选择合租房源的租客绝大多数是青年群体,而年龄差距较大的租客合租更容易在厨、卫、客厅等共享区域使用上产生生活矛盾。基于公司多年租住生活的经验和广大合租租客的反馈,才设置合租房源的租客签约年龄。规则设置初衷绝不涉及所谓的“年龄歧视”,家庭类型租客建议选择整租等其他类型房源,居住体验也会更好。
而对于年龄约束的原因,济南一位房屋租赁中介认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一些小型或者个人的中介机构中,“大龄租客租房后,续租能力、身体健康等方面也容易造成一些问题,后期或许会影响房屋再次出租,但他们在合同中不能明显体现这点,所以只能这么规定。”
有老年人寻合租房“四处碰壁”
近日,记者在济南街头展开随机采访,询问市民对于这一现象的看法。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知道有年龄限制,但不知道具体的设限年龄。大多数采访者表示租房有年龄限制能理解,但将年龄设限到中年是出乎他们意料的。
“别看我现在70多岁了,但身体各项指标都非常正常,并不影响我租房生活。”王大爷告诉记者,自己很早便开始与年轻人合租,生活上互不影响,“我认为更应该尊重房主与租客、租客与租客间的选择,如果只是中介提出的年龄限制,那多少会让我感受到被挑选,不舒服。”
“我没想到现在租房被限制到50岁了,我只能说等我50岁的时候,希望我能有家有业,安安稳稳的。”一位年轻人半开玩笑地说道。他认为,肯定是看中了房子的性价比,租户才选择合租,“那肯定是手头预算有限,这种情况还限制年龄多少有些‘不地道’。”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区内,合租房最低租金在300元至400元之间。
记者在贝壳找房小程序上比对价格发现,济南市的合租房中,以历下区、历城区等几个区域内的老城区租房价格更为便宜,最低租金稳定在300元-400元/月,而整租的每月最低租金要比合租贵400元左右。
记者就租房年龄限制问题随机采访了济南市多位市民及租客。
“年龄大了就是不好租。”正在街上遛弯的李奶奶告诉记者,“当时在我老家,有个小区拆迁,很多中老年人就想着先合租,但是四处碰壁,很同情他们。”李奶奶表示,自己在老家也有房子出租,她不会拒绝大龄租客的租住,但最好不要养宠物。“这个不能‘一刀切’,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可以做一份问卷来了解租客的作息时间、生活习惯、身体素质之类的,再去判断适不适合合租,而不是单纯看年龄去下定义,这种强制性的规定会让大家比较排斥吧。”
律师:“年龄限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中介对于50岁以上不允许合租的问题,并不违反法律规定。”8月27日,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峰表示,中介仅系为房东和租客提供服务的媒介,租赁关系的主体实际为房东和租客,双方可以自愿提出或设定各种条件,包括是否可以养宠物,是否有年龄限制等。只有在完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设立租赁关系。
因此,是否允许合租,不单是中介的问题,而是背后房东或更多的社会因素所致。“现阶段,法律并不限制租房年龄及租客的具体条件,但是房东可以限制,这属于对自有财产的使用权利,房东既可以选择出租,也可以选择不出租。”律师李海峰表示。
但值得注意的是,租客要仔细辨别所谓规定是否是房主本人意愿,以及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制定相关规定的权利。
山东精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守新告诉记者,“要看出租方与中介具体的关系与约定,如果出租方并非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出租,中介公司并不作为出租方的代理人,当出租方没有设定各类条件但中介公司以出租房名义向承租方设定了各类条件,可能会涉及民事欺诈。”
“这种观念的形成还存在诸多社会因素,假如把这个年龄换成70岁,可能大家会有更多的理解,所以在自由的社会中,应当允许各种条件的存在,这属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经阶段,建议大家可以换几家中介或者多了解一下租赁市场。”业内人士表示。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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