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山东省安宁疗护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并从总则、服务形式、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升全省安宁疗护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满足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
《规范(试行)》明确,安宁疗护服务是以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精神及社会支持等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应取得临终关怀科诊疗科目核准登记,以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及其近亲属为中心,以控制和缓解患者疼痛、呼吸困难、焦虑等不适症状,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减轻近亲属心理哀伤为目标。
为规范服务模式和人员配备,《规范(试行)》提出,安宁疗护服务形式包括门诊服务、住院服务和居家服务,门诊服务主要包括开展咨询、症状评估、护理指导、开具药品、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住院服务是以住院方式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居家服务包括电话随访、居家探访等形式,居家场所可以为患者家庭、养老机构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同时,医疗机构应组建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为核心的人员团队,可根据实际配备适当的心理咨询(治疗)师、营养师、药师、中医师、康复治疗师、护理员、后勤/保障服务及志愿者等人员协助参与安宁疗护服务,这也是在全国首次将社会工作者纳入安宁疗护服务团队核心成员。
在服务流程方面,《规范(试行)》明确,安宁疗护包括登记、确定服务形式、评估、制定诊疗计划、照护和转介等服务流程。其中,服务形式分为居家安宁疗护和住院安宁疗护,由安宁疗护团队成员通过门诊或会诊的形式,根据患者临床表现进行判断,运用卡氏功能状态评分量表(KPS)初步评估患者功能状态,运用姑息功能量表(PPS)评估预期生存期;评估包括症状评估、心理评估和社会支持评估;入住安宁疗护床位的患者应在办理入住病房24小时内完成入院评估,制定诊疗计划,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在开展居家安宁疗护的患者申请预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评估并制定诊疗计划;为加强照护,医疗机构应提供包括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方面服务,并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供中药内服、中医外治法、食疗药膳、针灸推拿等服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减轻患者疼痛、便秘、失眠等终末期症状;根据病情进展、患者及近亲属需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经与患者及近亲属进行沟通告知后,医疗机构可提供机构内或机构间转介服务。
《规范(试行)》提出,医疗机构应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医疗、远程会诊、健康咨询、生命教育等服务,加强医务人员、患者及其近亲属之间的沟通,指导近亲属提高居家贴身照护患者能力,并宜视情况设关怀室(告别室)、谈心室(评估室)等功能区域。
(大众新闻记者 黄鑫)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