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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某,现向你送达《预拘留通知书》,责令你在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两天内接连收到《预罚款通知书》和《预拘留通知书》的喻某神情凝重 ,嚣张气焰全无,主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近日,黄陂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采取“预拘留”+“预罚款”措施,打破执行僵局,促使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2023年期间,被告杨某某(化名)雇佣原告江某某(化名)从事水电工作业,双方约定按天结算劳务费。后被告与原告结算劳务费,并向原告出具一份欠条。确认被告还欠付原告劳务费1万余元。上述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后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向黄陂法院申请执行。
2024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线下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目前在某工地工作有收入,其具有一定履行能力,但一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多次敦促杨某某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但杨某某找各种借口一拖再拖,丝毫没有意识到其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先进行惩戒“预警”。通过“先礼后兵”的方式,首先向杨某某送达《预拘留通知书》和《预罚款通知书》,并严厉释明,如收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院将依法实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收到两份“沉甸甸”的通知后,慑于法律威严马上转变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该案最终执行完毕。
“预拘留”“预罚款”等预处罚措施是以预留空间的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从而督促其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陂法院将进一步探索执行路径、优化执行举措、强化执行威慑,打好强制执行措施“组合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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