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白思聪 陈章颖
“现向你送达《预拘留通知书》,责令你在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近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和《预拘留通知书》,杨某主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2023年,杨某(化名)雇佣江某(化名)从事水电工作业,双方约定按天结算劳务费。后杨某与江某结算劳务费,并向江某出具一份欠条,确认杨某还欠付江某劳务费1万余元。江某多次催要劳务费无果,无奈之下,将杨某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后因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江某向黄陂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线下走访调查,发现杨某目前在某工地工作有收入,其具有一定履行能力,但一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多次敦促杨某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但杨某找各种借口一拖再拖,丝毫没有意识到其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
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先进行惩戒“预警”,通过“先礼后兵”的方式,首先向杨某送达《预拘留通知书》和《预罚款通知书》,并严厉释明,如收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院将依法实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杨某收到两份“沉甸甸”的通知后,慑于法律威严,马上转变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该案最终执行完毕。
“预拘留”“预罚款”等预处罚措施是以预留空间的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从而督促其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将进一步探索执行路径、优化执行举措、强化执行威慑,打好强制执行措施“组合拳”。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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