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间有一抹“警察蓝”
——漳平市公安局持续推进生态警务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9日讯 踏自然山林、守珍稀树种、巡河塘水库、护野生动物……这是漳平市各生态联勤工作站的工作日常。近年来,漳平市公安局以生态警务为牵引,深化构建永福镇台湾农民创业园、芦芝乡圆潭村、南洋镇九鹏溪等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驿站),筑起一道“警察蓝”守护“生态绿”的安全防线。
全警行动 筑牢护绿屏障
水松属于I级保护植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水松的濒危等级列为极危。位于漳平市永福镇李庄的一棵千年水松,于2014年被省绿化委员、省林业厅评选为“水松王”。
“夏季是山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加大林区巡防保护工作尤为重要。”日前,漳平市公安局永福派出所所长谢昌发带领民警、辅警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专家团队,前往自然保护小区实地踏查时说道。
近年来,漳平市公安局依托生态警务工作站,深化“林长+警长”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森警部门在实施新型生态警务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整合全警资源,对辖区林区、河流等生态敏感区域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打击,筑牢生态安全绿色屏障。
部门联动 合力打击犯罪
生态警务部门联动机制的实践源于一起大案。今年6月,漳平市某林业公司报案,在新桥镇某山场林区的山木被大面积砍伐,损失惨重。该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引起了当地社会广泛关注。经查,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今年3月至4月期间雇请油锯手砍伐山场林区的杉木、松木和阔叶树,共计砍伐活立木蓄积85.7369立方米(盗伐案件超过50立方米即为重大案件)。
收到线索后,漳平市公安局联合环保、林业等部门协同作战、雷霆出击,成功查处这起重大盗伐林木案,有力打击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生态警务部门联勤共治工作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
“针对夏季非法捕捞、盗伐林木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多发的特点,我们充分发挥站点前哨作用,建立‘共享+响应+执法’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现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快速响应和精准打击,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支撑。”漳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吴连生介绍道,“夏季行动”开展以来,该局依托生态警务工作站开展联合打击行动8次,共立涉林刑事案件5起,破案5起,破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
群众互动 掀起宣传热潮
“我捡到一只白鹭,它受伤了,你们能来救它一下吗?”“有一只甲虫飞到我家院子,好像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日,漳平市公安局桂林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并放生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和阳彩臂金龟子。随着公安机关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大力宣传,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也随之改善。
“以前我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没那么高,近几年民警常常带着各类宣传册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也由此认识了好几种野生动物,这次正好派上用场了。”今年8月,村民李先生在瑞都村生态警务长廊上救助野生白鹭时说道。
近年来,漳平市公安局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先后携手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围绕“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特殊时节,开展森林防火、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厚植人民群众“守护青山绿水”的思想根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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