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审计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加速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发布会上,山东省审计厅总审计师李劲松介绍,前不久,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李劲松就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体制,《实施意见》所作的部署进行了介绍。
他表示,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是推动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对此,《实施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制度供给,打通“中梗阻”。近年来,山东各层面出台内部审计方面的制度文件600多件,各级审计机关与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近百项,有力保障和推动了工作开展。但部分地方和单位仍存在制度刚性不足、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和开发区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山东是国资国企大省,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此,《实施意见》特别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推进机构建设,持续“打地基”。机构和人员是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从统计情况看,目前山东建有各级内部审计机构5625个,配备人员21764名,其中,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2108个,专职人员8795名,仅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内部审计机构合署办公、人员兼职问题较为普遍,甚至有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对此,《实施意见》专门对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履职要求作出规定,强调内部审计机构或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职责权限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检查评价等各项业务活动,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三是加强贯通协同,唱响“合奏曲”。实践证明,加大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力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监督合力。对此,《实施意见》对协作机制建设作了部署,明确了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路径,提出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督促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及时查办、及时反馈,构建优势互补监督格局,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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