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业务发展,提高社会力量和相关产业合作伙伴的参与度,发掘潜在合作伙伴合作开发项目,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特应合作经纪机构要求,代为发布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招募公告,诚邀具备相关资源和服务优势的个人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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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定位及定义
角色定位:经纪机构从业人员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是指接受本所合作经纪机构的管理,经本所培训、考核、公示,并取得本所颁发的业务培训结业证书后,从事业务推荐服务的承办人员。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可通过经纪机构向本所推荐符合本所要求的各项业务,依法依规为本所联系、对接及拓展相关合作机构与项目,并根据本所相关管理办法获取合法推荐收益。
02
招募条件
1、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2、具有相关的学历背景,如营销、金融、法律、文化产业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因行业领域而异。
3、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4、具备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客户服务等。
5、熟悉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业务流程。
6、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客户服务意识,能够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专业建议。
7、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8、能够及时获取并更新行业信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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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遵守与道德要求
1、掌握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经纪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在申请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资格之前,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确保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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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拥有固定的住所,便于公司管理和客户联系。
2、通过本所业务培训和考核,取得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3、某些行业或领域,需持有相关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该要求非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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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开展经纪业务范围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全所业务、深文交(深圳)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文交所子公司)全业务。
咨询请联系
胡先生 133029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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