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沪上各类乐园景点大热,
为此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
这块“香饽饽”,
不惜“赔本赚吆喝”
也要掏空大家的钱袋子!
近日,长宁警方破获一起以优惠购票为幌子的诈骗案,涉案金额5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审讯画面
2024年8月,市民陈先生来到长宁公安分局周家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购买某主题乐园门票时遭遇到了骗子。原来,陈先生此前在网上结识了自称从事票务代购生意的李某。李某告诉陈先生自己有相关从业经历,所以能通过特殊渠道获得沪上各类热门景点的内部优惠门票。陈先生意向购买的某主题乐园年卡,李某仅需“五折”的价格就能购得。陈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入了5张年卡,发现均能正常兑换使用。
经历过先前的成功交易,陈先生对李某的购票能力深信不疑。在接下来李某“优惠年卡即将售罄”“购票量大主题酒店也可优惠”等说辞下,陈先生决定一次性购入价值50余万的“年卡”用于之后的商务接待和馈赠客户。然而在分多次向李某转账共计50余万元后,陈先生却迟迟未收到货品,几番催促后零星拿到的数张“年卡”也都无法正常兑换绑定。眼见李某所谓的交货日期一拖再拖,陈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来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李某后续发给陈先生的“年卡”兑换码均系虚构伪造的,其本人也有多次诈骗的前科。此次李某在收到陈先生全额款项后,未有购票履约的行为,存在明显诈骗嫌疑。于是,民警在固定相应证据并确认李某暂住地后,第一时间将其抓获。
李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以“优惠购票”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据李某交代,他由于平常挥霍无度,在经济拮据后想到了“重操旧业”,以诈骗的方式来牟利赚钱。为了博取陈先生信任,最初向陈先生提供的多张年卡均为他在官网原价购买的,目的就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后续骗得的50余万元也已被李某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长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外出游玩务必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门票,避免造成个人损失。
新民晚报新民法谭
记者:屠瑜
通讯员:吴迪
图片:警方供图
编辑:顾莹颖 李争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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