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非现实新闻,含部分传闻,请理性阅读。
续命,指的是有人很老了,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就采用一些见不得人的方法来害死别人,把别人的“命”续在自己身上,继续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续命这种事非常诡异。
此事发生在小男孩辉辉身上的时候,他差不多七八岁了,当时因为他姐姐得了肝炎,父母担心姐姐的病传染给他,就把他送到了姑姑家住了一段时间。
辉辉出生在辽宁省的一个显赫的家族里:爷爷是国民党的师长,后来隐姓埋名退下来了;舅爷爷是当地的高官,声望很高;辉辉的父亲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国内好多景区、寺院都是他们家参与修建的。
辉辉的姑姑当时去北京读大学,和一个同学谈恋爱,后来同学家遭遇了一场巨大的变故,就回老家(微山湖那边)做了一个渔民,前途无望。姑姑因为爱情执意嫁了过去,遭到了家族的反对,后来和家族几乎断绝了来往。
所以父母当时把辉辉送过去,也有一层意思,就是缓和缓和两家的关系。
姑姑家住在苏鲁豫皖交界处,微山湖畔,一个很破的小镇。
那是传统的湖区人家,外人可能很难想象,那是一个多么贫穷的地方。
低矮的屋子错错落落盖在湖边,湖边地势低,每年夏天涨了大水,湖水会淹上来,倒灌到家里,有一人多高。
这一淹,就要淹掉二、三个月。
所以每年暑假左右,所有人都要像逃荒一样在高地上搭上棚子,对付着住,等大水退了再回去。
等大水退了,原先房屋墙壁上的水渍有一米多高,墙上黏着拳头大的蚂蝗,有时候屋脚还有脸盆大的癞蛤蟆,眼睛是血红色的。
不过,辉辉当时并不觉得苦,恰恰相反,他在这里获得了极大的快乐。
姑姑家所在的那个小镇,一共也没多少个孩子,附近有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学,几个昏昏欲睡的老头子,就算是学校了。
小镇三天两头跳闸断电,所以学生上早读课都要自带蜡烛,有人用瓶盖自制蜡烛,也有人把橘子、西瓜掏空了做成灯,辉辉觉得挺有趣的。
所以这个早读美其名曰:灯课。
只有俊俊的灯和别人都不一样。
俊俊是辉辉的同桌,也是他当时最好的朋友,住在他姑姑家隔壁。
他带的蜡烛很粗,灰色带点儿棕色,而且有股淡淡的檀香味。
这蜡烛是特制的,里面加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人骨头磨成的粉末,有犀角,有朱砂。
这么贵重的蜡烛,为何要带去学校做油灯?
多少年后辉辉才知道,这个蜡烛其实并不是照明用的,而是俊俊家里那个老头儿给辉辉用的。
俊俊没有父母,他是跟一个老头住在一起的。
那个老头干瘦干瘦的,一年四季都穿着同一件黑褂,浑身上下弥漫着一股药材的味道。
辉辉去过他家一次,他家里摆满了各种线装书,泡在玻璃缸里的各类怪异动物,还有各种狰狞的铜雕法器。
辉辉觉得这个老头很邪性,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但辉辉又不得不和他接触,因为村里条件稍微好一些的人家都搬到高地住去了,姑姑家特别穷,周围就只有俊俊家还住在这里,他们俩每天早晨结伴去上灯课。
俊俊从小体弱多病,说话做事都软绵绵的,像根豆芽菜。
他父亲去世很早,母亲改嫁,他是跟着那个老头儿长大的。
那个老头是俊俊爷爷的爷爷,也就是祖爷爷。
而俊俊的父亲、爷爷、爷爷的父亲,无一例外,都去世很早,几乎都是有了孩子没多久,就死掉了。
而俊俊祖爷爷,虽然人很阴沉,老得像个核桃,但是身体很好,经常一个人慢慢踱步,冲着辉辉冷笑。
每天清晨,辉辉去接俊俊时,祖爷爷都让俊俊先在堂前站一会儿,大约三五分钟的样子。
他反复强调,一定要站着,而且要正对着一个屏风,千万不能坐下,不能面对其他方向。
每次站完后,他总会给辉辉一块糖,或者一块肉干什么的。
辉辉当时身体很好,也没当一回事,站一会儿就有糖吃,乐意得很。
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身体越来越差,腿脚发软,头昏昏沉沉的,经常咳嗽,而且每次咳嗽都觉得胸口特别疼,像是得了痨病的老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