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凭什么让别人举证没有杀他?应该是死者家属举证别人杀他!这死者家属也是奇葩的可以。陈某夫妇既没有违法,也没有诬告,更没有强迫等超越法律法规的言行。对于李某先违法,后因逃避,跳楼致死。这只能是咎由自取啦!陈某夫妇没有任何法律责任需要承担!我想中国的法律是很清楚的了!没有什么可质疑的了!
他的家属有何脸面要求?房东和人家赔偿。是你偷窥别人洗澡觉得事情败露了,选择跳楼自杀的。房东还应该向你家属索要赔偿,受害人也应该向你索要赔偿,为什么你偷看人家洗澡?还好意思要赔偿一分钱拿不到的。
我就想知道,如果把当事人女方吓出意外,他的家属会包赔88-9万?首先自己就是过错方,受害方采取正当报案,没有语言和过激行为,是他自己认为自己的行为可耻,无法面对家人和朋友,出现意外和他人无关,如果这都包赔龌蹉的人都效仿,这样自杀的人可就都一举两得了,不包赔受害方和房东就不错了,咎由自取!
本来不想让人知道而坠亡,这下世人皆知!对死者是莫大的耻辱,这家人真是有罪!熊某夫妻做的毫无挑剔,凭啥赔?房东也没有理由赔!反倒是这死者家人至少该给人赔礼道歉!我还是认为小伙子不值得去自杀,可想而知,他的思想负担很崩溃,本质是善良之人也是很爱面子的人,当心理疾病所产生的动机被人发现他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等于判自己死刑。我真的为他难过,偷窥者千千万万,很少有偷窥圈的人被发现后选择走向不归路!
这不是钱的问题了,赔个锤子,不管怎么样,不能坏了风气啊,那以后到底什么是对错?谁死谁对?谁声音大,谁看起来可怜谁对吗?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人道主义也要看人,看什么事情,就算要人道主义也是国家来处理!都是打工的能有多少钱呢?
如果是人道主义赔偿,那么就不能只要求房东和夫妻俩赔偿吧,你也可以尽人道主义给点补偿。人道主义不是个人应尽的义务吧。既然人道主义,全国人民都给点赔偿,这样岂不更体现人道主义。按这种说法,抢劫犯在抢的时候不小心走路摔跤了死亡了,家属可以理直气壮地问被抢劫者赔偿了。二,杀人犯如果行凶后由于走路受伤了,家属也想找受害者家里赔偿?
这些乱象该治理了: 小偷偷东西摔死了,要找主人赔偿;走路看手机撞由杆,要状告所属单位;乘电梯自己摔倒,要找商场赔偿;走路摔倒要找政府赔偿;扶摔倒的老人反被赔偿……如此等等乱象层出不穷。原因在哪里?个人觉得: 1,现在有部分人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要钱,而不从自身去找原因; 2,警方或法官判决存疑,认为出了事你就有责任。 为了社会公德,扶扬正义,鼓励人们见义勇为,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从出事方去找原因,严厉打击诈骗行为,对出事方不从自身找原因而一味要正义方要钱者以诈骗罪论处。
如果强盗入室抢劫,杀了主人,自己又翻窗坠楼而已。那么是主人要求强盗家索赔,还是强盗要求主人家索赔呢?现在干坏事不出事是万幸,干坏事死了还得怨恨没做错事的人?懂了,以不变应万变,将讹的文化发扬光大。看动画片出事了,讹制片出品方;去商场坐扶梯玩手机没注意,裙子被卷进了,讹电梯商。去动物园投喂猴子被挠了,讹园长。天大,地大,保佑我别出事,出了事讹点零花钱天经地义了吗?这个世道。
如果男的没死,偷窥罪处于行政道德处罚500元,治安拘留5-7天。但偏偏死了,该女主有间接致死的嫌疑,以及房屋构造问题是该案件最大致死主要这个事情,偷窥不对是肯定的,至于洗澡的要不要赔钱我不知道。但房东肯定是要赔钱的。偷窥跟房子的安全隐患是两回事。退一步来说,假如死者没死,他偷窥自然有法律来约束的,但房东的房子安全问题却很偷窥是两回事!不能说你违法我的房子就可以不达标安全问题!原因。家属索赔88万也有依据,只是最终能不能达到索赔金额,得看当地人命的价格。
突发事件,任何人有义务协助解决问题,拒不配合甚至潜逃的可视为嫌犯,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逃跑途中死亡的,属于暴力拒捕的结果,乃罪有应得,任何抓捕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犯罪嫌疑人逃逸,后果难以想象,任何人不可能容忍逃犯,否则就是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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