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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公示名单已发布
确定了353个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宁夏拟获表彰的
集体和个人如下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颐和城府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委员会
固原市第二中学
中卫市第九小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电气管理中心集控中心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马小涛(回族)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王东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办公厅综合三处处长
王菊茹(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路街道共享社区居民
阮世忠 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建录 宁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教授
李小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古峡禁毒帮困志愿者联合会党支部书记
杨彦锋(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员
杨满福(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孙家河村党支部书记
张丽萍(女,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干部、金花园社区党委第一书记
罗成军(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三河镇富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6508638,66508618
电子邮箱:mztjjb@nea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612室
邮政编码:100800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来源:新华社、宁夏新闻网
▍文章转载用于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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