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北小孩跟着父亲在公路上骑行,后被某辆同行车别倒,孩子倒地被对向驶来的小汽车碾压身亡。日前,涉事司机家属收到消息,司机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执行逮捕。
真是“车在路上跑,祸从天上来”!
事情发生在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南拒马河右堤道路上,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该路段并未有相关标识,平常上路的小车很多,骑行的人也非常多。
死亡的孩子11岁,其父热爱骑行,也会拍一些骑行视频放在社交平台。曾经有网友提醒他,孩子太小,不适合跟团骑行也不适合在快速路骑行,其回怼“关你什么事儿?
这天骑行的时候,父亲在前面,孩子跟在后面。相关视频里还传出孩子喊“慢点儿”的声音,没一会孩子的自行车被同行的一辆车碰到,孩子和车倒地。而对面正来一辆小汽车,躲闪不及,一刹间就压过去了,孩子在送医途中死亡。
司机称当时自己开得不快,行车记录仪显示,汽车车速52km/h左右,事发时汽车两侧均有骑行者。
司机家属收到消息:经容城县检察院批准,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姜某执行逮捕。姜某的妻子身患白血病。
涉案司机姜某某对于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感到不解,他对于自己被认定的罪名表示不认可,认为这是交通意外,自己没有犯罪。
对此网友们的意见也各不相同,有的认为,“如果司机真被判刑,此案的影响力将是里程碑式的,对正义的摧毁力度不亚于当年南京法官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有的认为“主要责任是孩子父亲,带孩子危险驾驶。这个司机次要责任。施工方也有责任。路没开放,你路口的入口处要摆石墩子的。车主一定别认,上诉维权。这是哪门子过失致人死亡,人家也没超速,没越线。这个孩子父亲才是主要责任人。因为他骑太快孩子跟不上才摔的。”
也有的认为“司机太倒霉了,运气问题”
无疑,这场事故对孩子的家庭和小车司机家庭都是一场灾祸。那么对此,你觉得谁才是“罪魁祸首”呢?涉事司机应不应该被逮捕?属不属于刑事犯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