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民族政权从敌对国家(民族)政权手里用武力方式夺回曾经属于自己的土地,这是我对“收复”的定义,历史上符合这个定义的,只有两次比较知名。第一次是郑成功收复台湾:
1661年,南明延平王——国姓爷郑成功在大陆闽浙沿海一带的据点越来越少,给养严重不足,除了前年的十万大军北上攻打南京取得短暂辉煌战果,总体来说,与清军的对抗渐呈颓势,需要更加广阔的反清复国基地,严酷的现实逼着他把目光放在了台湾。
彼时的台湾,已经被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趁着明末乱世,占据并经营了38年。
由于一名手下对台湾颇多了解,他极力向郑成功说明,台湾有可以耕种的千里沃野,大军粮草不成问题;台湾北部也盛产硝磺,是绝佳军事物资;地理位置孤悬海外,易守难攻,且航运便利、可进可退。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台湾长官名字叫做揆一,他在事先也得到了郑氏即将攻台的信息,请求荷兰巴达维亚(驻地今印尼雅加达)总督的军事支持。
历时十个月的战争后,荷兰驻军最后坚持不住,选择投降,台湾回归到汉族政权手中,开始了郑氏经略台湾二十一年的历史。
1683年,满清政权以叛将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发兵攻台,打败了郑氏海军,统一了台湾。对满清政权来说,这也是一件值得一书的大事情,对汉家政权来说,恰是屈辱历史,实不能用“收复”二字。第二次收复台湾,是1945年国民政府“光复”台湾。
1894年的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澎湖列岛割让给台湾。自此,台湾经历了长达五十年的日据时期,日寇在台湾推行皇民化教育,把台湾民众也绑入侵略战车,给台湾民众带来了深重灾难。
1945年日本投降后,陈仪被任命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代表中国政府主持接受当地日军的投降仪式,在1945年10月25日的驻台日军受降仪式上,陈诚庄严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
理论说来,自从三国时期东吴派朱温进驻台湾开始计,往后的都算是“收复”,朱温这一次不能算,倒不是因为他占据时间太短随即放弃,而是因为他才是大陆汉家政权抢滩登陆第一人,只能算是“征服”,而不是“收复”。
除了上述的两次比较有影响的收复,宋孝宗时代的汪大猷征伐台湾、明万历年间的沈有容征讨据台倭寇等行动,也都可以被视为对台湾的“收复”行动。海峡两岸尚未统一,黄炎子孙还需努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