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处罚过,通常都会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可安徽的一名司机姚某却不知悔改,二次醉酒驾被抓竟还有勇气第三次酒驾上路!
典型案例: 2024年8月23日20时50分许,姚某驾驶皖CF****9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随县环潭镇新汽车站路段处时,被正在此处开展酒醉驾集中夜查行动的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进一步调查发现,姚某于2019年4月、2022年9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被安徽省蚌埠市、毫州市交警处罚过,驾驶证也早以被吊销,目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真是回回侥幸,次次被抓。姚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驾被处罚过,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姚某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其在踏进拘留所大门前悔恨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 酒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自身安危,更涉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即使间隔3年、5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驾驶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将面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多项严重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来源:湖北随县交警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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