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提要
身边小案件 蕴含社会治理大智慧
《小案大治理》第二季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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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少子化和老龄化现象日益显著的情况下,传统的家庭监护模式受到了极大挑战。上海法院探索新的监护机制,降低诉讼成本、规范监护监管,积极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姐弟俩争夺九旬老父亲监护权,原因竟是……
今年已经90多岁的钱老伯,是一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引发了一场监护权纷争。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决儿子小钱为钱老伯的监护人,女儿钱女士作为监督人。不过,钱老伯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安宁下来,因为他的儿子和女儿又打起了官司,为的是他和儿子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子。
产证显示,这套房子是钱老伯和他女儿钱女士共有的。儿子小钱觉得,父亲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姐姐侵占了父亲的房产份额,因此状告姐姐钱女士,要代父亲钱老伯拿回这价值136万的房产份额。姐姐钱女士则说,房子加名字是父亲一起去办的,当初弟弟要监护权,就是为了这房子。
监护权对监护人来说,既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义务。作为监护人,除了需顾及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照料被监护人的生活外,也有权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儿子小钱认为,向钱女士追讨136万元的购房款正是为了保护父亲的利益。
而钱女士则认为弟弟小钱争夺父亲的监护权是步步为营,早有预谋。因此,在弟弟小钱起诉要求她支付136万房款的一个月之后,即2024年2月1日,钱女士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变更监护人的申请。至此,姐弟俩围绕父亲的监护权和房产,一共打了三场官司。
小钱认为,姐姐钱女士“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面是为了监护权,实则是争夺财产权。而钱女士认为,此次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是因为小钱担任监护人失职,未能按判决要求履行报告义务。钱老伯银行流水支出不明,小钱提供的日常支出明细是怎么算都填不平。小钱对姐姐提出的质疑进行了反驳,强调自己没有乱花老人的钱,姐姐钱女士提供的证据恰恰证明他为了照顾父亲反而贴进去至少8000块钱。
原来,根据判决,小钱在取得父亲的监护权后,需每月向监督人钱女士报告钱老伯的人身和财产情况,但小钱没有按期履行。虽然承认在履行向监督人报告这一项判决时存在瑕疵,但小钱既不同意姐姐撤销他监护权的申请,也不接受她共同监护的提议。
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虽然小钱未按生效判决的要求定期履行监护报告,但尚未严重侵害钱老伯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因此判决:驳回了申请人钱女士申请撤销被申请人小钱监护人资格的申请,要求小钱于每月5日向钱女士进行履职报告,有重大法律事务的还须提前解释说明。
嘉定区人民法院发现,如果人民法院能对判决要求的书面履职报告和监督台账提供相应指导或者协助,可以更好地规范监护行为。因此,人民法院向小钱以及钱女士同时送达了“成年监护指示”,该指示通过列举白名单和黑名单的方式,告知监护人应该怎么做,同时也对监护人报告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此外,人民法院还给小钱提供了 “监护台账”和“被监护人人身和财产情况表”。
三个月后,记者在嘉定区人民法院再次见到了小钱。他来进行初次报告备案,同时也带来了满意的正向反馈。这意味着法官的探索获得了肯定,同时证明了“成年监护指示” “监护台账”和“被监护人人身和财产情况表”这三样机制,除了适合像钱老伯家这样的家庭监护,也可推广用于其他公共监护人的监护规范。
2024年7月19日,法官驱车前往“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向他们提供“监护指示”“监护台账”和“被监护人人身和财产情况表”,并详细解释了这些文件的用法。
这是目前上海唯一专业从事监护服务的公益组织。自2020年8月成立至今,中心已接受200多例咨询,签约的已有34例,服务对象平均年龄在80岁左右,90%是意定监护。
“尽善监护”中心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提供的“监护指示”“监护台账”和“被监护人人身和财产情况表”,除了能更好记录被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对他们这样的公益组织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可以避免很多诉讼风险。
2024年8月7日,嘉定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又前往百里之外的无锡,参加由当地民政局、救助站以及法学专家等参与的“无锡市民政监护监督”研讨会。这次研讨会讨论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把嘉定区人民法院探索的监护监督机制,推广到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更多需要社会监护的人群。
简化流程、减免费用,为残疾人家庭减负
在监护权的全流程管理中,监护人的指定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的法官薛妹就遇到了一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2024年8月2日,酷暑难挡,一大早她就来到社区进行庭前调查第一站——申请人毛阿姨家。
因为儿子小童罹患精神疾病,生活日夜颠倒不能自理,许多事务都需要监护人毛阿姨出面办理。原本在小童的残疾证上,监护人一栏写着毛阿姨的名字。不过在残疾证换新后,监护人一栏变成了联系人,这就造成了她在处理儿子的事务时碰到了很多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监护人争议案件都需要走诉讼流程。法官今天上门,就是来帮助毛阿姨核对指定监护人需要的材料,尽可能地让毛阿姨少走“冤枉路”。
事实上,毛阿姨遭遇的问题并非个案,她所在的惠南镇民乐社区,是上海市十二五规划期间最大的保障房基地。这个区域内,不仅人员结构复杂,残疾人群体的数量也较为庞大,其中不少人都需要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和指定监护人。整个流程需要走两次司法程序,耗时久、鉴定费用高昂。怎么才能为残疾人减负,方便更多老百姓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探索出一条新路。
为了方便当事人,薛法官把巡回法庭搬到了惠南镇丽和居委会,25名居委工作人员坐在了旁听席上。庭审过后,一份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定的诉讼指南送到了旁听席基层工作人员手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希望有条件的村居开辟特别通道,集中统一进行诉前行为能力鉴定,将材料审核、监护人意见征询流程前置化。而对于部分条件有限的村居,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能否设立专员进行答疑解惑和材料收集,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以此解决他们来回奔波之苦。
如何为当事人减负,让审理流程更加便捷,当天下午,一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与各方集思广益的讨论在惠南司法所进行。法官告诉居委负责人,上门鉴定会统一安排在居委,目前有两家机构已经做出承诺,两个以上鉴定同时做的话,可以免除部分费用。辖区派出所表示,正在培训专业人员为需要指定监护人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派出所也会与村居联动,快速配合申请人或残疾人近亲属,一次性提供完整的户籍信息。司法所也表示,符合一定条件的话,鉴定费也可以再减免一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同时明确,这类案子不收取诉讼费用。
如此一来,通过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创新和多方联动,每个案子最少可以省去律师费、上门费和交通费等4500元左右。特困家庭还能再减去2000元鉴定费。再加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宣告民事行为能力,跟指定监护人放在一个案件当中处理,两案并一案也大大节省了诉讼时间。
据了解,目前惠南镇仅登记在册的残疾人人数多达5652人,浦东新区为113491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指定监护人等案件多达近1000件。通过优化流程,这些当事人都能从中获益。未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服务创新,降低诉讼成本,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共同为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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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19:15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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