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度省市区(县)医保基金联合稽核工作启动。三级医保部门联合稽核将参照《医保基金使用稽核问题清单》,对省直、济南市医保双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数据分析,通过疑点筛查、病历审阅、进销存核对等方式,全面、系统、高效开展医保基金稽核,全力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为做好联合稽核工作,9月5日,省市区(县)医保部门召开2024年度省市区(县)医保基金联合稽核启动会,会议通报了2023年医保基金联合稽核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基金稽核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度医保基金联合稽核工作。
本年度医保联合稽核主要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长护机构,将采取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医保服务协议为处理依据。重点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癌,同时关注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及DRG支付方式下的违约情形;“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重点稽核是否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进行医保结算、将未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的药品按照“双通道”药品支付政策进行医保结算等问题;定点长护机构稽核重点关注参保人“一人一档”材料资料是否完整、医护人员是否签订劳务协议、是否按要求定期评定、参保人是否有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待遇等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了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将按照省、市医保稽核中心印发的《医保基金使用稽核问题清单》要求,先行开展自查自纠。
通过三级医保部门联合稽核,将推动济南市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医药服务规范管理,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医保目录适用认定、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存档等工作,切实提升医保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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