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湘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又一大型社会办医将开业
投资30亿,规划床位2000张,福建又一所大型社会办医即将开业了。
据源昌集团消息,8月12日下午,福建昌财医院召开开业筹备工作动员大会,确定医院将于10月20日正式开业。
据了解,福建昌财医院由厦门源昌集团投资30亿人民币兴建,于2019年11月正式开工,是一家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按三级综合医院规划设计,规划床位2000张。
医院投资方厦门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工程总承包、酒店投资、建材贸易、股权投资、物业服务、医疗产业、商业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大型集团企业。自1999年开始,集团董事长侯昌财先生陆续向泉州、南安和厦门的教育、慈善事业捐资:兴建教学楼达103栋(其中已建88栋,在建15栋),在教育事业方面认捐超71亿元,慈善基金方面捐赠3亿多元。
据了解,福建昌财医院开业运营后,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会有多项合作。
2023年11月11日,福建昌财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签约揭牌医疗技术协作中心,两院将在手术指导、远程会诊和教学、人才培养、医技协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一批大型非营利性社会办医落地福建
随着社会办医逐步走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近年来,大型企业集团办医并不鲜见。对于福建省来说,也出现了不少大型企业集团办非营利性医院的探索。
2022年2月,福建漳浦天福医院正式开业,这也是一家三级非营利性综合医院,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由台商也是世界茶王、天福集团创办人李瑞河先生投资、按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的,医院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900张。
在大型企业集团举办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方面,福建省的一些探索还成为了行业的经典案例。
以厦门长庚医院为例,据了解,厦门长庚医院是台湾台塑集团在大陆第一家医院,系与厦门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医院于2005年5月获准筹设,总投资约17.8亿元人民币,首期规划2000床。医院于2008年1月获评为三级医院,开放床位501张。
同样还有厦门弘爱医院,厦门弘爱医院是建发集团牵头发起设立仁爱医疗基金会出资创办的三级非营利性综合医院,2018年9月正式对外开业,规划总床位1380张,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厦门市属国有投资型企业集团,创立于1980年。2022年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资产规模超过6500亿元。
在艾力彼观察公布的2023届社会办医·单体医院100强榜单中,福建有六所医院进入百强榜,分别为厦门长庚医院(第16名),厦门弘爱医院(第25名)、漳州正兴医院(第61名)、厦门莲花医院(第70名)、漳州第三医院(第74名)、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第83名)。
较为知名的还有福建和敏医院,由国内知名运动品牌“安踏集团”创始人家族投入价值100亿的现金及股票成立“和敏基金会”,其中,捐赠20亿元在福建晋江建医院,医院计划总床位1200张,该院另一名称为上海六院福建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预计于2025年12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支持社会办医的福建探索
据国家卫健委2012年一条关于福建地方动态文章中批露,福建省是较早将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工作视野的省份之一,早在2003年,福建省改革开放办、卫生厅、财政厅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院的若干意见》,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扶持政策。
该文指出,福建一些地市在多元化办医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如厦门市通过划拨医疗用地、减免土地税、免征3年营业税、设立医保定点机构、认定来自台湾医疗技术人员职称等措施支持厦门长庚医院发展。以土地出让竞标形式,划转4万平方米用地支持厦门眼科中心扩建。划拨21万平方米用地支持民营莲花医院建设,并投入1315万元解决该院永久用电问题。提供市中心医疗用房,引进台资举办厦门安宝医院。厦门五缘医疗园区、翔安医院等项目引进社会资本,已与同仁医疗产业集团、台湾富邦集团等进行了广泛接触与商洽。
2015年,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公立医院支援社会办医指导意见》,民营医院将在人才、学科、管理等8个方面获得公立医院支持。
意见指出,公立医院重点对口支援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的基本医疗医院、紧缺专科医院、康复与护理医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大型综合医院、连锁医院、集团医院。
同时,公立医院可发挥无形资产、管理团队、医疗技术上的优势,整体托管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实行“民建公营”。品牌、管理、技术、人员、设备等投入与收益分成,由双方自主自愿协商确定。
非营利性社会办医可获省级财政补助
同时,为更好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出台《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给予专项补助。
补助原则为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向“专、精、优”方向发展,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就医需求。
补助范围明确为两类,一类是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即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厦门市),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投入运营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举办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院。
另一类为社会力量与政府合作举办,其社会力量出资比例超过50﹪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本办法扶持和补助范围,不再重复享受公立医院定项补助政策。
办法明确,省级财政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医疗机构持续运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等项目给予补助。
在持续运营补助方面,结合福建省医疗产业政策和医疗资源区域规划,根据医疗机构分类,省级财政给予持续运营补助。分类补助标准为:综合医院0.4万元/床·年;专科医院(不含美容、整形、口腔专科)0.3万元/床·年。省级补助金额=医院年平均开放床位数*床位使用率*分类补助标准。
在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助方面,结合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适时组织评选10-15个临床重点建设专科,根据专科类别和性质每个给予20-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具体事项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定期发布的申报项目指南予以明确。(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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