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本分:专业、尽责。
我始终相信大部分的律师同行都是专业、尽责的,但也有小部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没能做到专业、尽责。
最近,我在开庭的时遇到的一个对方律师,在我看来不是那么专业、尽责。
这是一个土地转让纠纷案件,我方已经支付了部分土地转让款,对方却无法交付土地。我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同时,对方也把我方起诉了,不是反诉,而是单独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让我们承担违约责任。这样一来,同一个土地转让纠纷出现了两个诉讼,法院将案件合并审理。因为是两个独立的诉讼,自然出两份一审判决书。两份一审判决书内容是一样的,都是双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收到判决后,对方不服判决内容,对两份判决均提起上诉。当我看到对方律师写的两份上诉状时,感到哭笑不得、尴尬不已。两份上诉状,一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一份主张解除合同。同一个纠纷,两份上诉状的主张自相矛盾。自己都没弄清楚想要什么,让二审法院怎么判呢?这让我觉得很离谱,专业的律师怎么能写出自相矛盾的法律文书呢?
更让人感到离谱的是,在二审过程中,案件开庭结束后,对方突然将其中一个案件撤回起诉。也就是对两份相同的一审判决,一份上诉,一份不上诉。这么一搞,不上诉的那份判决就生效了,双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庭之后,我跟和我一起参加开庭的同事说:“这个案子,没有任何悬念,二审必定维持一审判决”。同一个纠纷,两份一审判决书,其中一份已经生效了,解除合同;上诉的这份判决,二审法院唯一的选择就是维持一审判决。如果二审法院改判,就会出现同一纠纷出现两份截然不同的生效判决的尴尬局面,判决内容根本没办法执行。所以,二审法院只能维持一审判决。
这些问题,对方的代理律师都应该考虑到,但恰恰因为不专业、不尽责,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让当事人白白多搭上了巨额的上诉费、律师费。
我想说的是,作为律师,要对自己的职业充满敬畏,要做到专业尽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做,这是律师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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