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说起来这对深圳的夫妻郭某某和李某某,真是经历了不少坎坷。两人从1998年开始,在罗湖区开了个毛巾批发零售店,小本生意做得还挺红火。可谁曾想,2009年一场大火,把他们仓库里的150万货物烧了个精光。这打击可不小,夫妻俩虽然跟出租方和物业公司打官司,但最后还是败诉了,店铺也没再经营下去。
后来呢,夫妻俩不甘心啊,又在2012年重新开了店。
但这次运气就没那么好了,生意一直不太好,每个月的租金都要1万多,最后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店铺只好关门大吉。这一路走来,他们为了还债和维持生意,陆陆续续向亲戚朋友、各种平台和银行借了不少钱,到最后,负债竟然高达928万多!这债务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啊,于是他们决定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清算。
深圳中院受理了他们的案子,并指定了律师事务所来帮他们处理这事儿。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审核啊,法院最后裁定:郭某某和李某某确实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这意味着他们终于可以从这沉重的债务中“解脱”出来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用还债了,只是他们的债务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和处理。
这案子一出来啊,就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这是深圳首例夫妻债务人破产案嘛,大家都想看看这个人破产制度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个人破产制度并不是说让债务人可以逃避债务啊,相反呢,它是为了给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通过这个制度呢,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债务的困扰啊,让他们能够重新振作起来啊,开始新的生活啊。
说起这个个人破产,可能有的小伙伴会误解,觉得这是不是就是欠钱不还找个理由开溜啊?其实不是这样的哈。个人破产不是让你逃债的,而是给那些真心想还钱但实在还不起的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咱们来看看《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这个法规,它就是为了保护那些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就像那个梁某某,创业失败欠了一屁股债,但通过个人破产重整计划,他努力还债,最后还清了本金,这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嘛!
这个制度设计得挺巧妙的,有严格的审查和信息公开,想钻空子可没那么容易。就像咱们平时说的,规矩定好了,就不怕有人捣乱。这样既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能给债务人一个翻身的机会,岂不是两全其美?
大家别把这个个人破产想得太复杂,也别觉得是什么丢人的事。谁都有个马失前蹄的时候,关键是要有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和机会。这个制度就是给大家这么一个机会,挺好的!
网友评论
网友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年轻人,大胆的创业,实在不行,可以申请破产!
网友说:负债越多,过得越风光。最惨不忍睹的就是想尽了办法也就负债十万八万的人,活得累又没底气,别人还看不起你!
网友说:助长不良风气.老赖盛行于世!与国家提倡的诚实守信相违背!
个人总结
我非常支持这样的制度。人生总有起起落落,谁也不能保证一帆风顺。个人破产制度不仅给了债务人一个喘息的机会,也体现了社会的包容和进步。它鼓励创新和尝试,即使失败了,也有重新站起来的可能。这样的制度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温暖和人性化。
希望这次深圳夫妻负债928万余元的事件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和思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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