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二级调研员刘国洋一行2人对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民参加并就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调研组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行政执法支队和执法大队编制和查办案件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调研。上午,调研组一行深入九江市共青城市调研,实地走访询问,详细了解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在下午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就此次调研目的和具体调研内容及行程作了详细说明。
调研组指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九江市生态环境系统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务实,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探索出一定做法和经验。同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还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希望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现在基础上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领导,增强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健全监督制度,同时要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全力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和差异化管理等,努力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人事科、市支队,以及柴桑生态环境局、浔阳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八里湖生态环境局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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