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乐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专项司法救助行动,在对被侵害未成人给予经济救助的同时,开展社会救济、就学安置、法律援助等多元化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前,该院已对5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及帮扶。
01
加强沟通,深化内部协作
将乐县检察院通过全院“一盘棋”工作机制,在控申与未检部门间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院办理的未检案件中有未成人被侵害急需救助的,第一时间就通知控申部门,通过关口前移及时对救助线索开展调查核实,提高了办案质效,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内部移送收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7件7人,均及时进行救助。
02
上下联动,提升救助质效
将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妻子改嫁,留有一未成年子女小明(化名)无人照料,在了解情况后,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实地开展调查,一方面向县政法委申请资金救助外,另一方面层报三明市检察院,开展县市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加大了救助力度,县市两级检察机关详细了解了被害人家庭情况,实地走访听取所在村委会干部意见,并多方联系其亲属、县民政局解决抚养照料的问题,快速申请到联合司法救助金,有力解决了其家庭困境。
03
内外协作,实现多元帮扶
在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中,将乐县检察院主动对接县民政局、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社会帮扶,一方面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另一方面组织干警、联络社工组织进行爱心捐款,送上“爱心”大礼包。协调村委会共同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好监管职责,联络教育部门了解助学补贴政策,争取后续帮扶,拓宽救助渠道。
下一步,将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力度,联合公安、民政、妇联等职能部门开展多元化社会帮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图文:伍启群、曹越
编辑:谢锦
初审:伍启群
审核:王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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