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大庭广众之下,一群执法人员将一人打倒在地以后,还围成一圈用脚使劲踹!
更让人愤慨的是,与被打男子一起的一名女性,看到男子被如此殴打,被吓到失声痛哭又担心男子安危,用尽全力分开围殴者,一边哭喊一边用自己的身体护住被打男子,尽管如此,这帮人非但没有停手,反而更用力的踹了几脚!
如此行事,不仅是凶残,一群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连女人都打,更是脸都不要了!
看到这些,我们不禁要问;光天化日之下,民众监督,移动互联网异常发达的现代,到底是谁给他们的底气,让他们敢如此肆无忌惮,藏狂刀无法无天?
随着视频的曝光,当地也做出回应。首先,抚州市东乡区城管局;经调查,这些执法人员不是区里的,可能是乡镇的执法人员,不归属我们管理。
随后,有当地执法人员回应;对方占道经营,发生肢体冲突。
显然,这么轻描淡写的说辞来形容如此恶劣的事件,是难以服众的。随着视频的继续发酵,不出意外的,当地开始“高度重视,立案,成立调查组”。
而后,调查组发布一则情况说明。从这则说明中我们可以看到与那名当地执法人员说法有相同也有不同。
不同之处;没再提“占道经营”。
相同之处;还是初步定性为“肢体冲突”。
其实,很让人费解,这个肢体冲突到底该怎么定性,就从目前网上有的资料来看,一边是清一色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少说五六个吧,一边是一男一女,一边是趴在地上毫无还手之力,一边是有条不紊围成一圈不断出脚,“肢体冲突”还能这样定义?
为什么一有此类事件发生,就被定义为“肢体冲突”?
对此,有网友表示;如果是群殴,或者围殴,那就有可能涉及刑事案件,问题就严重了,尤其是对于公职人员!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关于此事到底最后怎样处理,怎样定性,大家还是要等待官方发布最后调查结果。但是,有两个疑问还是不得不说;
第一,当地执法人员说是因为对方“占道经营”才发生冲突,但根据周边商户透露,其实是因为拆迁问题,而被打者的店铺在拆迁范围内。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搬离,但对于谈好的店内设备损失赔付,却迟迟未兑现,才发生冲突被打。
到底谁在说谎?
第二,打人者中,穿白裤子蓝体恤的男子“尤为勇猛,卖力”,这名没穿制服打人却最起劲的男子到底是谁?
第三,如果这个事件,发生在普通人身上,一帮人在大街上围殴一个人,会被怎样定义,会是“围殴”“群殴”“互殴”还是“肢体冲突”?
总而言之,老师从小教导我们有问题不可怕,只要你敢于解决问题。至于老话讲的“家丑不可外扬”,那是指的小家,可万不能“因小家而忘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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