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山河智能13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关于对何清华、夏志宏、熊道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决定书》)。
《责令改正决定书》显示,湖南证监局在对山河智能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0年至2022年存在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值计提不充分、未能按照会计准则前后一致地列报融资租赁保证金、预计负债计提不谨慎、会计差错未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等问题。
湖南证监局指出,山河智能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相关规定。根据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山河智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决定书》显示,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公司董事长何清华、时任执行总经理夏志宏、时任财务总监熊道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山河智能主要产品包括挖掘机械,桩工机械,高空机械,起重机械,矿山设备及油气管道设备。
经营业绩方面,上半年,山河智能实现营业收入36.41亿元,同比减少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3.60万元,同比减少6.49%。
二级市场上,山河智能13日收跌1.12%报5.29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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