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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瑞宁丨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增强全社会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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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明确了坚持全面推进全民守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鼓励青少年在守法的过程中用行动带动他人,更有利于诠释全民守法的真谛。


通过以下具体案例,相信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能有更深入的理解。

案情简介

节假日期间, 朋友约小明(14周岁)外出游玩,小明骑着家里的电动自行车出门赴约。在路上行驶时,没有避让正在人行横道通行的行人李某某,导致发生碰撞,造成行人李某某受伤,交警认定小明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小明及其监护人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因事发时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具备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资格,小明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的职责,判决小明的监护人应对李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节假日是未成年人出游的高峰时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又相对较少,很容易出现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家长们必须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出行,教育未成年人对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来源:瑞金二路街道‍‍‍‍‍‍

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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