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14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任君资本”)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实质性审核投资者适当性材料,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问题。
深圳证监局指出,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任君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任君资本成立于2015年1月28日, 于2017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任君资本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林国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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