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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强调了无数遍,
无证不能开车
可怎么还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无视交通安全,无视交通法规呢?
2024年9月2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永春收费站出口连续查获2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一
当日11时02分许,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闽C9Z***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鲁某未携带驾驶证,民警通过核查发现,鲁某的驾驶证为吊销状态,属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经民警询问得知,鲁某此前因醉驾被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但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遇上警察查车,就自行开车外出。民警对鲁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二
当日17时00分许,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闽C3P***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要求驾驶人郑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郑某坦言自己没有驾驶证,驾驶技能为自学,心存侥幸便开车上路。执勤民警当场对郑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1.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严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一审:林巧梅
二审:姚婉芳
三审:章仕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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