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市塞纳左岸小区网民《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设立停车场》的投诉
9月6日15:14,沧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回复出现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相关平台:
沧州市政府网民留言和政务舆情办已关注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沧州市公安局核实处理。经核查,塞纳左岸小区东门外经营性停车场经营单位为沧州塞纳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土地使用权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资料,塞纳左岸小区东门外经营性停车场范围为朝阳大道西侧、塞纳左岸小区东侧的小区底商前商业停车场区域,该区域土地使用权人为沧州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沧州塞纳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对塞纳左岸小区东门前商业停车场进行管理、经营,沧州塞纳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