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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9月17日电(记者邱玥)为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
目前,各统筹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以及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对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等不同的就医类型确定了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需要通过备案管理,提供精准结算服务。通知完善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多种渠道备案的材料统一,做好备案告知服务。同时,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强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完善容缺受理服务关键要素。
通知要求,各地合理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并要求就医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同质化管理,强化就医地省级医保部门监督指导,压实就医地管理责任,做好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审核扣款情况的跟踪监测。
为保障结算业务、信息流转和资金清算运行顺畅,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省级医保部门与财政部门资金清算方面的协作配合;同时要求各地加强日常监测,定期开展异地就医结算运行分析,及时发现基金使用异常情况,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通知还明确要求压实就医地监管责任,将跨省异地就医基金使用无差别统一纳入本地监管。进一步推动区域监管联动,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
《光明日报》(2024年09月18日 10版)
[ 责编:李伯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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