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本文系真实案件,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案件真实画像,仅用于叙事呈现。
“放心吧,肯定没事的!”
看着被押走的陈继志,兰芳仍然不慌不忙。
然而在判决结果下达时,她才知道靠山也有靠不住的一天。
在哭求网友放过家人时,她才意识到作恶的后果。
炎炎夏日,在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吃顿烧烤来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在唐山一家KTV工作的小薇就是烧烤的忠实爱好者。
这天,又是工作到凌晨才下班的小薇,和好友兼同事倩倩、琳琳、若若几人一起来到的熟悉的小店之中。
因为这家烧烤离她们工作的地方不远,味道又很不错,她们几个也成了这里的常客。
只不过她们没有想到,一顿平常的夜宵,居然成为了她们一生的噩梦。
几个女孩子本来酒量也一般,没喝几瓶之后,小薇就晃晃悠悠地去了厕所。
不成想,她正好撞到了一个刚出来的花臂大哥,小薇低头说了声抱歉就赶紧进厕所了。
可再出来的时候,却看到刚才那个大哥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几位妹妹常来吗?没见过你们呐。”
虽然大哥在热情攀谈,但是小薇明显看到倩倩她们脸上为难的表情。
“您是哪位啊?我们认识吗?”
小薇回到桌旁,对着花臂大哥没好气地询问起来。
毕竟是在KTV工作的,各种人她也见得多了,此时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什么态度啊?撞了人也不知道说两句好听的?”
这花臂男子斜眼看了一下小薇,脸上的表情明显有些生气。
“我不是跟你道歉了吗!再说撞一下能死啊?你想怎么着?”
小薇此时酒劲正在头上,自然也不会认怂。
“嘿,怎么着,倒也没啥大事儿,就是想让你们几个来陪哥哥们喝几杯。”
说完,旁边一桌七八个男子跟着花臂男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这笑声之中,也带着几分淫邪的意味。
面对着男人的调侃,小薇顿时来了火气。
她端起手边的酒瓶,冲着男人头上就倒了下去。
“找你妈喝去吧!”
这突然的一幕不仅让男人们的笑声停了下来,也让饭馆老板暗道不好。
小薇可能不知道眼前的男人是谁,但作为在这里开了十几年店的老板,他可太清楚这些人的来历了。
这花臂男名叫陈继志,是当地有名的混混。
如果是普通人,可能不会和他们有什么交集,但是做小生意的基本都认识他们。
要问为什么,就是因为每个月他们都得给陈继志交保护费。
而且平时他来各种消费,也是光吃不花钱。
要是敢惹陈继志不开心了,那轻则挨几个耳光,赔上好烟好酒。
事情大了,店都能给你砸了。
果然,小薇的酒还没倒完,陈继志就突然爆起。
他先是猛地扯住了小薇的头发,险些把她扯倒了。
紧接着就狠狠地把小薇的头撞在了饭桌之上。
小薇吃痛的尖叫声,以及她几个同伴的惊呼声,打破了刚才瞬间的平静。
老板一看事情不好,赶紧躲到后厨掏出了手机。
只不过他拨打的,并非110报警电话,而是通讯录中的一个号码。
小薇此时被撞懵了,已经忘了反抗。
倩倩她们赶紧上前劝阻,想要把陈继志和小薇两人分开。
可是她们根本还没使上力,就被陈继志的同伙拉到了一旁。
这边陈继志还在继续猛击小薇的腹部,那边倩倩她们也一人挨了一耳光,让她们老实点。
这陈继志感觉是越大火气越大,伴着小薇的尖叫声渐渐微弱,他的手段也越来越狠。
只见他抄起一个酒瓶,眼瞅着就要冲着小薇头上砸下去。
“老陈你干嘛呢!?”
门外的一阵喝声传来,却让陈继志的动作停了一阵。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附近派出所的一名民警。
陈继志也认识这人,笑着打起了招呼。
“呦,这不张队长吗,下班了?”
“下班?有你在这折腾我还能下班?”
“嗨,这不是兄弟让这小娘们儿薄了面子吗,就教育教育她。”
对自己的暴行,陈继志居然如此轻描淡写。
“行了,你们差不多喝完就撤吧,我也回去了。”
本以为等来救命稻草的小薇几人,怎么也想不到面前的警察居然就这么走了。
“救命——救……”
此时的小薇,内心该是何等的绝望。
但她还不知道的是,这还仅仅是噩梦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