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提升至94元
■组织开展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
■引导城乡居民加强自我体重管理
■对慢性病患者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健康报讯(记者 高艳坤)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通知》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升至94元,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用于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受益人群覆盖面;开展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加强城乡居民体重管理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体重管理;强化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服务;做实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服务;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等。
《通知》明确,组织开展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明确省级技术指导机构和专家力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对省级师资进行培训;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鼓励通过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健康积分”兑换等方式丰富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对次均费用较高检查项目可实施2至3年或按周期检查一次。推进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关注辖区高龄失能老年群体。
《通知》要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引导城乡居民加强自我体重管理。组织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根据健康状况、患病情况等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对在体检中发现体重异常或有其他基础疾病的老年人,适当增加联系频次;对病情不稳定及有严重并发症的,在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随访的基础上视情况增加随访频次。推动科技赋能、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2024年,各省(区、市)以县(区、市)为单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占比不低于40%。
《通知》强调,各地要足额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规范经费使用。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益。大力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精防人员,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协同做好重点人群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作为评价重点内容,加强对健康结果、项目效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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