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华绪坤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今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牢固树立“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紧扣一个“实”字,扭住“目标”和“效果”这两个关键,着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让城市“烟火气”更显“文明味”。
油烟污染整治关键在源头。
阳光学苑位于龙岩市武平县平川街道沿河西路168号,2021年规划建设,2022年底通过竣工验收,该楼一楼沿街店铺,从前期规划设计配套设专用烟道及沉油池、建设施工时强化监督、办证时告知到位,至后期加强日常监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作、齐抓共管,实现清新“烟火气”带动街道“人气”。2023年5月以来,5家烧烤店在此区域先后开业。
为加强源头防控、做到事前监管,龙岩市有关单位联合印发《龙岩市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前介入餐饮开办管控,把好“五大关”,为商户“把脉问诊”,让辖区既有“烟火气”又有“人情味”。
把好“设计规划”关,做到提前谋划、事先预防。《措施》要求,在城市开发过程中用于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商业用地及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的餐饮用房,需设置专用烟道。并在设计、施工阶段做好提醒、督促,严格按照经图审合格的图纸进行专用烟道的施工验收等工作。
把好“主体资质”关,做到严格把控、靠前服务。建立《中心城区禁止开办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住宅小区清单》《中心城区不适宜作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二维码地址清单》(以下简称“双清单”)。
把好“行政审批”关,做到精准定位、严格准入。在居民办理新增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时,工作人员需向餐饮服务经营主体提醒或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对列入“双清单”的,不予核发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把好“装修施工”关,做到关口前移、消除盲点。业主在商业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或施工时,向装修业主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告知应当遵守涉餐饮服务的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把好“监督检查”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指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采取有效油烟净化措施,引导商户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环保经营理念,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在加强源头防控的同时,龙岩市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还专门制定并印发“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龙岩市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分析研判、联合会商、联合检查、联合督导和普法宣传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底,龙岩市共办理油烟污染投诉1316件,群众满意率为96.05%,满意率较去年有所提升;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台等网络媒体,发布“点题整治”工作动态311篇,公开发布4批次,共21个油烟污染典型案例。
下一步,龙岩市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打好油烟污染“攻坚战”,努力把群众的“烦心事”办成“暖心事”,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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