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自媒体时代
各类信息快速运转
一些人为牟利或发泄不满
抓热点、博眼球、煽情绪
不惜以身试法编造谣言
近日
龙川公安网警大队
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
事件回顾
近日,网警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自媒体账号“实拍河源”发文称河源市中骏世界城宣布停业,该贴文引起社会面广泛关注,在社交平台引起热议,警方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系河源市中骏世界城里的商铺“永辉超市”宣布停业。随后民警找到了公众号经营者邹某龙,经询问,邹某龙对其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从而虚构不实消息、编辑制作标题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邹某龙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及时清理相关谣言信息。
法律链接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守住法律底线,约束个人行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广大网民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转发、不扩散,不越法律红线。
来源;龙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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