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离谱了。大家知道吧?婚姻法修正草案社会征求意见稿出来了。看完真的感觉哪里有些不对,甚至不可思议。特别是里面有几点规定感觉做的荒唐,倒像是利用婚姻来脱贫。到底是什么样的婚姻法修正草案规定,让人们感到不可思议呢?
真不知道立这样草案的人,倒底是在什么样的心理状态下写的。这样的修正法一旦真的实施了 会不会有些人会把它的性质给变得恶劣了呢,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修正婚姻法草案中有这么几条令人费解,其一,就是在两个人结婚后,过着过着就过不下去了,在离婚时候呢,那就要经济强的一方,必须给经济弱的一方补偿。没有谁对谁错这一说,必须给经济不好的补偿。
说白了意思就是减少双方的经济差距,这草案一旦实施,那不是等于在给那些对婚姻,本就图谋不轨的人创造条件吗?结婚的意义可不是为了贫富差距拉平。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如果你名下还有父母留你的房子,就是房子已经在你的名下了,本来跟对方没有任何关系,那么你不幸离婚了,那你也要拿出一部分给对方做补偿,这个补偿,不如说是逼迫强制打劫更直接。
这个规定是什么逻辑呢?我个人想,但不代表别人,这样的规定,真不知道对婚姻,还是对社会是否真的有啥优势?好像对婚姻并没有安慰感,这不像是在保护婚姻,反而是对那些结婚的人有恐惧感。更容易使人与人之间不和谐,更给那些以结婚为幌子,骗婚捞金的人有机可乘。更影响社会风气。
经济好的一方有错在先,补偿是应该的,要是经济好的是被受害的一方呢?人不但没了还要再拿走一部分钱 ,这是什么道理。有人说,还是别结婚了,能不能过到一起都不知道,钱没了却是真的。谁也不想用这样的未知婚姻去赌明天吧。
在这种条规下,有些人说我不结婚,反正现在社会不结婚一样能有孩子,也能上户口,孩子一样能继承家业。这可别想的太美好了,它还真不行,你想啊,出草条规的人哪能不会想到这一点,不容你多想,直接把你萌生的想法给死死卡住,修正草案中就有这么一条,如果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的情况下,在一起生活了,分手的时候不管你们有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事,那经济好的一方也仍要必须给弱的一方补偿。
这不就是换着方式让贫富差距拉平吗?有更好的方式不用,非要把贫富差距和婚姻绑在一起。现在的年轻人本就不想结婚,不愿意结婚。这到底是在助力年轻人不结婚,还是在解决年轻人不结婚的问题呢?结婚与消除贫富差距,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呀。
如果说修正案真的这么决定,那么一些本就对婚姻目的不纯的人。不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拿婚姻当生财之道了吗?有法律做为依靠。社会还会安定吗?以后谁还敢结婚了。
婚姻应该是双方共同筑建爱情的避风港,而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玩游戏,希望对婚姻法草案重新审视再决定,要利用好婚姻法,让结婚的两个人都要有安全感,受到保护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才会更和谐,社会也更加安定。你觉得呢?今天视频就分想到这里,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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