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202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广东教育”抖音号、快手号将第一时间把最新进展告诉大家。同时,为了帮助老师们更好地准备职称评审材料,小媒君将陆续推送相关实用信息。建议老师星标“广东教育传媒”,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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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2024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有最新消息!近日,佛山市率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佛山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佛山市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就做好佛山市2024年度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作出安排。
>>>2024年度佛山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点击图片查看原通知及附件
- 职称评审申报范围: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范围为佛山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市(区)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教师专业发展、电化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且聘用在中级教师岗位,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申报评审。
职称资历年限计算和业绩材料时段计算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规定执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 职称评审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所辖学校教师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至各镇(街)、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学校及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单位)属地所在的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省职称申报系统电子材料申报,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报材料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并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好报送材料报送至佛山市教育局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7日(各区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1月15日上午,南海区1月15日下午,顺德区1月16日上午,高明区1月16日下午,三水区1月17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 申报人员须客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严格落实审核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接下来,一起看看全文:
对职称申报仍有疑惑?请查收下面这份说明:
>>>2024年度佛山市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 《预通知》明确,职称评审申报范围为佛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市域内非集团办学的省属中职学校及市、区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民办学校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纳入所在区推荐范围。
- 申报条件和方式方面,申报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0〕5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的标准执行。此外,职称资历年限计算和业绩材料时段计算按照《评价标准条件》相应规定执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依据《评价标准条件》规定执行。
- 报送方式和时间方面,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所辖中职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下同)报送至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学校及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业务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属地区教育局。
- 职称系统电子申报材料,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报材料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并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好报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7日(各区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2025年1月15日上午,南海区2025年1月15日下午,顺德区2025年1月16日上午,高明区2025年1月16日下午,三水区2025年1月17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 佛山市派往市外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的工作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可累计为其申报评聘职称(职务)的任职经历,符合申报条件的支教教师,无需参加学校(单位)内岗位竞争,由学校(单位)开展考核推荐后,直接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参加评审。
接下来,一起看看全文: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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