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新修改的慈善法正式实施。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刘喜堂9月23日在答南都、N视频记者提问时介绍,民政部下一步还将制定修订8项规章政策,涉及慈善组织管理、慈善信托、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信息公开等内容。通过上述法规政策的“组合拳”,为公益慈善行为定制度、立规矩。
已修订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优化资格申请条件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1.5万家。南都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民政部将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目前已经出台并施行的有3个,分别是《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其中,《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是新制定的,首次对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作了修订,优化了公开募捐资格的申请条件,规范了公开募捐行为,对慈善组织认定条件也进行了完善。
“下一步,民政部还将制定修订8项规章政策,涉及慈善组织管理、慈善信托、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信息公开等内容。”刘喜堂透露,民政部还将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包括推动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
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在强化慈善监管方面,近期,民政部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持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主要是指导督促各类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各类慈善信息。二是部署开展了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慈善领域行风建设。
“此外,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慈善行业综合监管机制,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刘喜堂说,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和激励扶持措施,创新和拓宽慈善参与渠道,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探索发展慈善信托、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等。
聚集养老服务
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上门服务
9月23日,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在国新办专题发布会上就人口老龄化如何提升养老服务问题回应称,要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流程、价格公开透明,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到2035年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将让广大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就像上学有学校、看病有医院一样,养老服务同样要有相应的机构设施网络。”陆治原在提到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称,将重点建设县(区)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构建贯通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把服务网络体系全面建立起来。
在优化服务供给格局方面,他介绍,要顺应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习惯和意愿,培育建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在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聚焦老年群体需求,发挥社区养老服务依托作用,发展社区日间照料、社区老年食堂、康复护理等为老服务项目,让老年人实现在“家门口”就可以养老。强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发挥养老机构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设备推广应用等作用,加强残障、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等,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相贯通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一直以来,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也是社会关注问题。对此,陆治原强调,要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流程、价格公开透明,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安心、放心。
采写:南都记者 潘珊菊 王森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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