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为加强乡村法治宣传工作,
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
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运用法律知识开启村民智慧。
中塘司法所、中塘镇党建办(网信办)
联合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制作的
中塘法治“慧”民课堂第十二期
上线啦!
本期的学习内容是关于
相邻关系专题
律师普法:
一、老旧小区的楼顶漏水所产生的维修费,楼顶住户可否向其他住户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屋顶应当认定为共有部分基于全楼业主对楼顶所享有的份额均等,因此在房屋已经超出保修期限且无法申请维修资金的情况下,楼顶漏水所产生的维修费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二、楼上漏水楼下遭殃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楼上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内的设施负有日常管理和维护义务,如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对损害后果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楼上住户将厨房改造成卫生间,导致楼下住户厨房天花板漏水,楼下住户起诉,法院怎么判?
根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该条款属强制性条款,另基于卫生间的特殊用途,楼上住户的改造会使楼下业主产生不适,且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有违善良风俗。故楼上住户应当将房屋的厨房,卫生间结构恢复至原状。
稿件来源:中塘司法所
统筹制作:中塘镇网信办
投稿邮箱:bhztzwxb@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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