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旅行社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有旅行社违规将游客带入玉器店……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8月10日至10月31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月26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在新闻通气会上,曝光多个案例,提醒游客避免上当受骗,也为部分心存侥幸的文旅市场从业者敲响警钟。
虚假宣传误导游客 旅行社被罚5000元
根据游客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北京盛京旅行社业务员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北京旅游产品招徕游客,在未将故宫受预约限流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告知游客的前提下,收取旅游定金。在实际行程中旅行社因未能预约门票,导致无法组织游客进入故宫游览。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2024年9月总队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谢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到河北参加玉器推销 旅行社被停业整顿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北京方寸之间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和街头招徕等手段散客拼团组织在京“一日游”,该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时查明,该团导游周某擅自带团出京到河北怀来弘升聚祥购物店参加玉器推销,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2024年9月总队依法对北京方寸之间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周某作出罚款5000元,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诱骗游客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导游被暂扣导游证
执法人员网络巡查发现,游客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举报内容。经查,导游陈某受北京中青华旅旅行社委派,带团在京游览期间为收取游客另行付费项目费用,对游客称“故宫北门出来没有私家车、出租车,只有摆渡车”等,存在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违法情形。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2024年9月总队依法对导游陈某作出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63元,暂扣导游证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导游的北京中青华旅旅行社处罚款3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前端进行招徕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违法行为的海德新坤旅行社正在立案调查。
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被罚款并停业整顿
根据游客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北京嘉年华国际旅行社将自身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账号出借给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赵某使用,非法组织在京旅游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赵某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9月总队依法对北京嘉年华国际旅行社作出罚款2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赵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6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团体预约渠道抢票未填报电子行程单 多家旅行社被处罚
暑期以来,总队通过比对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信息与故宫预约系统后台大数据进行排查,依法整治旅行社票务乱象。经查,乐圣天下国际旅行社、四海汇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爱行者旅行社、北京大洋时代国际旅行社、北京兴营国际旅行社均存在未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备案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2024年9月总队依法对上述单位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告知旅游者地接社信息 旅行社被罚款两万元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酷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从网络平台招徕游客,并将游客交给其他旅行社地接组织接待。
在行程开始前,该公司未将接待社的有关信息告知游客。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2024年9月总队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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