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林草局发布公告,遴选野猪综合防控项目捕猎队伍。公告显示,该项目计划猎捕西吉县域内成年野猪300头,每头补偿2400元,经费预算为72万元。
针对网友“捕杀野猪是否破坏野猪种群”的质疑,固原市林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项目叫野猪种群调控项目,野猪数量超过固定区域承载量之后,林草部门就会下达一定的种群调控数量,不是盲目猎捕。
来自陕西渭南名为“城市猎人”的捕猎队伍报名了此次猎捕,目前在等待遴选。该队伍队长张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虽然野猪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是还没有达到泛滥程度,只是公开招募狩猎队让大家以为泛滥了。
张队长发布的视频(截图)
影响农业生产和交通安全
西吉县林草局发布的《关于遴选2024中央财政西吉县野猪综合防控项目捕猎队伍和无害化处理队伍的公告》显示,计划猎捕西吉县域内成年(40公斤以上)野猪300头,每头补偿2400元,经费预算为72万元;无害化处理成年(40公斤以上)野猪300头,每头200元,经费预算为6万元。
据顶端新闻报道,西吉县沙沟乡政府工作人员称,由于当地近几年生态变好,野猪等野生动物增多,尤其是野猪,在当地林场附近出现频率比较高,主要会对农作物和交通等产生影响。
“这边山地比较多,村民多在山里种庄稼,野猪也在山里面,它们经常会去地里面(破坏庄稼)。野猪出现在路上,有时也会引发交通事故,但一般情况下,人不会被野猪攻击。”该工作人员说,野猪经常会啃食庄稼,破坏农作物,一般在路上遇到不会撞人,但单独去山里面可能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
另一位西吉县马莲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野猪破坏玉米,对当地的玉米影响很大。
前述公告称,本次具体猎捕区域为西吉全县19个乡镇集体林区和9个国有林场林区(火石寨自然保护区不在猎捕区域)。
西吉县林草局微信公众号8月24日的工作动态称,该县什字乡杨庄村村民张某种植的6亩玉米被野猪踩踏并啃食,不同程度受损。该局称,今年猎捕野猪时,将什字乡列为重点猎捕区域进行猎捕,减轻野猪对该区域农作物的危害。
张队长发布的视频(截图)
“赏金猎人”:当地野猪泛滥系误读
陕西渭南捕猎队伍“城市猎人”的队长张先生告诉记者,虽然野猪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是还没有达到泛滥程度,只是公开招募狩猎队让大家以为泛滥了。张队长表示,截至28日,报名已经得到不少狩猎队的响应,目前还在等待当地部门的审核筛选。
张队长介绍,想要参与西吉县的此次捕猎,需要提交申请书、作业方案,参与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保险,以及使用设备的清单(无人机、热成像仪、刀具),无人机执照、驾照,猎犬的数量和照片等。
在西吉县林草局的公告中,要求猎捕队伍必须配备无人机、红外相机、猎犬10只以上、猎夹、军工刀数把、铁网、防护服等工具。
张队长介绍,上述装备他们都准备妥当,不过因为狩猎一事还未落定,所以没有带很多猎犬,“我们队伍大概有50多只猎犬,主要是比特、杜高等,一只猎犬的价格大概在一两万元。”张队长说,自己的队伍成立有两年,主要在陕西渭南地区做护农工作,每年捕猎野猪一百多头,“我们几个人都有自己的主业,所以捕猎得也不算很多,更谈不上靠这个赚钱,目前大概已经投入了一百多万元吧。”
据张队长介绍,捕猎野猪一般是村民发现联系他们,他们带着猎犬前往捕猎,猎犬也有分工,头犬一般负责搜寻,找到野猪后,“快帮”犬上场,“这种犬速度快,但是胆小,不敢咬野猪,但可以将野猪围住。下来就该‘重拖’上场,‘重拖’咬合力强,能将野猪咬住,同时能将野猪牵制等待猎人到来。”
猎犬在捕猎过程中受伤或死亡是狩猎队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也是狩猎队最大的“损耗”。“但是很难避免,有时候猎犬当场就不行了。”张队长说。
张队长发布的视频(截图)
专家:猎捕治标不治本
近年来,随着全国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工程的实施,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长。
国家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青岛农业大学教授张国梁介绍,由于野猪繁殖力强、成活率高、适应性广,天敌种群数量相对较少,使得部分地区野猪的种群数量激增,因此造成了大量的人兽冲突。
张国梁认为,猎捕的方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很多外国的经验表明,花费大量资金在捕猎上只能起一时的作用,生物防治可能效果更好,具体来讲就是给公猪去势,之后再放生野外,减少野猪的繁殖能力,进而控制这个种群的数量。”张国梁表示,这样也不影响野猪的野性,不过这一方面目前在国内还鲜有实践。
2021年,国家林草局在山西、四川、福建、江西、陕西、宁夏等14个省(区)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试点各地开始组建狩猎野猪护农队。
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三有”名录。
上述调整使得捕猎野猪从法理上已行得通,但野猪并非在所有区域都不受保护。
据检察日报报道,2023年9月,司某某等人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九龙山上用猎狗围猎一头野猪。“野猪虽然不再属于国家‘三有’名录中的保护动物,但仍然属于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且,北京市全年、全域禁猎,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杀野猪涉嫌刑事犯罪。”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帅告诉记者。
2024年3月4日,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司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08万元,并在自媒体公众号上播放道歉视频。
来源: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解强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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